李晨拿着自己的东西走出审判院,心情还算不错。
半个多小时的交涉,让他清楚的明白自己是遇到了一个好的法官。
如果不是这样,那他的答辩状是绝对不可能被通过。
这是一个机会。
而李晨需要做的,就是抓住机会,争取做到无罪辩护。
十一月十五号,李晨从魔都赶往东城市,准备参加十六号的庭前质证。
再见到地检署的蒋检察员,也是明显感觉到了他的变化。
此时的蒋检察员神情严肃,不再像之前那副笑眯眯的样子。
或许是因为自己答辩状的内容过于爆炸,让这位公诉人员十分的不满。
不然怎么会一直用愤怒的眼神盯着自己?
见他这个样子,李晨也是有了申请公诉人员回避本案的想法,仔细一琢磨也完全没有必要。
万一人家只是对事不对人呢?
不过从某种角度来看,自己的行为惹到了他实在是在正常不过了…
本来人家就很生气了,你再让人家回避案件…
这就属于把人给完全得罪死了…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从地检署返回酒店,李晨就开始联系王瑶瑶,和她说了一下证人出庭的问题。
她原本是想租一个车将人带到审判院来参加审理,而李晨听言后也是直接给她否决了。
开什么玩笑,还找个车把人一块拉过去?
你这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们的关系挺好是么?
万一要是让对方看到并拿来做文章,送到审判院剥夺了他们做证人的权利…
真到那时候,哭都没地方哭…
在案件结束前,身为当事人的家属还是少和证人有往来比较稳妥。
你说你愧疚不好意思,也可以再审判结束后在和人家接触嘛…
次日早上,准备完毕后的李晨在手机上的轿车软件上打了一辆私家车,准备前往当地的审判院。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早上九点,十九审判庭,走的是普通程序。
八点半,李晨在审判院门口下车,拿着自己的相关证件走进审判庭。
由于出庭作证的人数过多,审判院负责庭审的书记员也是早早的过来安排他们入场。
还有一种可能…
是害怕被害人与被告人家属碰面再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这是一场民事附加刑事的案件,几名被害人家属还想索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