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就开始迷糊了。
没有躯壳的灵魄在世间游荡越久,越是懵懂茫然。他的“找人”慢慢变成了一种本能。
他忘了自己要做什么,便下意识往南边去,一直走到了雀不落所在的地方。但此时的雀不落还是一片郊野,没有那棵参天巨树,也没有府宅。
他到了那里,却不认识那里了。
于是他茫然转了一圈,又游荡去了别的地方。
凡人以灵魄生死轮回,他本能地去了几个地方,或许是他这一世、上一世甚至上上世相关之地。他一路由南至北,游荡到了冕洲郊野的一处山村。
那处山村住的人家不多,他在那处徘徊了一夜,吓到了不少村民,以为邪魔作祟。
小童子搭着拂尘一本正经地说:“天宿大人碰巧途经,听闻山村有邪魔作祟,便去看了。后来又传了书来,把我们大人也叫上了。”
另一个小童子嘀咕了一句:“也不知道为何,居然还带仙都了。”
“可能你看你孤零零的吧。”
“也可能是大人嫌我们两个不机灵了,想再捡个人回来当童子。”
“……”
两个小童子说着说着还来了劲,扁着嘴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
灵王没好气地拎着他们的朝天啾,用下巴指了指门外说:“没嫌你们不机灵,出去守会儿门,我有话问他。”
那两个小童子“哎”了一声应下,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等他们走远不见踪影,灵王玩着手里的面具打量方储,似乎在斟酌。
倒是方储没忍住,问他:“城……灵王大人。”
灵王
久以前,自己流落荒野,被邪魔阴物啃食的不成人形。他浑身是血,像一块破旧血衣一般被弃在草木间,痛不欲生意识不清的时候,看见一辆漆黑的马车在道边无声骤停。
他依稀看见一道高瘦身影弯下腰来,将他带进了马车里。
从此,他有了一个叫“雀不落”的住处。
他像照夜城的许多人一样,对城主总有畏惧。但他总依稀记得,当初那道身影弯下腰来,伸手向他额头探灵时,半垂的眸光温和而悲悯。
他一度以为那是错觉,有时候同宁怀衫那个傻子聊起这些,总会你一言我一语地纳闷,照夜城大小邪魔那么多,为何他俩会成为雀不落最长久的住客。
直到这一天,或许机缘巧合吧,他在,啊……”
他有一瞬的走神,没再问话,似乎若有所思。
方储眸光飞速地扫了一圈,后知后觉地惊了一跳,道:“等等,城……灵王大人,我这是在仙都吗?”
灵王回过神来,点头道:“是啊,不然你以为是在何处?”
这一句宛如五雷轰顶,方储简直是猝然而起!动作之迅疾,神情之戒备,看得屋里众人十分惊诧。
两个小童子纳闷道:“那床榻上有钉子扎你吗?”
何止是床榻,地上恨不得都有钉子扎他脚底板。方储连连抬腿,仿佛无处下脚。他悚然一惊,嗓音绷得极紧:“我?”
“我为何会在仙都?”
他好歹是一介邪魔,碰见尊灵气重一点的神像都能吐半天,更何况在灵气最重的仙都呢,那不得吐它个——
嗯?
这念头刚一闪过,方储就愣住了。
因为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并没有什么反应,没有天旋地转,也没有吐得昏天黑地。如果不是方才那下弹得太快,他甚至连心跳都不会变重。
这状态让他十分纳闷。
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来,那两个小童子咕咕哝哝地说:“你好生奇怪,常人若是得知自己有缘上了仙都,高兴都来不及,你怎么这么害怕?”
“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