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巧的是,她看中的医馆就是王怜花名下的产业。
这样,事情就妥妥的了,可以打道回府了。
道午这么急切地打道回府是为了哄某个闹别扭的老男人吗?
当然不是,是为了激娃。
为了七天后和李寻欢的聚会。
为了不丢脸的,道午得先给阿飞着小家伙整饬整饬。
她不歧视野孩子。
毕竟孩子各有各天性的,也各有各优点长处,没有必要强摁牛头吃草。
但是,她的徒弟,野归野的,也必须要野得有文化,野的有个性,野的有能力。
关于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方面,阿飞距离让道午看得上眼,还差得远呢。
作为林诗音,一个被牺牲的人,道午是非常鄙视李寻欢的圣父行为没错。
但是如果她不是林诗音,她或许也会和大伙一般,特欣赏这种文武双全、风度翩翩、没脾气、人品好的人。
好人一生平安啊!
李寻欢这种近乎圣人档次的好人,估计早就绝种了,是珍稀动物,得保护。
扯远了。
道午想说的是,对于阿飞,她也打算往她身边最厉害的人方向培养。
而她身边最厉害的人,以前是李寻欢,现在是王怜花。
将阿飞往王怜花方向培养?
算了吧,道午决定还是两者相合选择其中优点来培养吧。
再弄一个王怜花出来,位面估计hold不足。
琴棋书画不能少,经史百家必须有,还有绝世武功。
王怜花本人不差钱,准备这些费用有些高昂的教学用品的,完全没有问题。
他自己的学识能力很好,平时都是贵公子范的,形象特别能打的,总不能他外甥走出去,真的就是个野孩子吧。
要是这么干的,道午这个被聘来当老师的人,就真混账,耽误别人孩子了。
野孩子·阿飞会不会心甘情愿地答应?
那是大家没有用对方法。
道午一点都没意外,宣布了每天繁重的学业后,基本功不咋的阿飞,状态奇差,拿毛笔抄书写字时,那磕磕碰碰的困倦着点头,仿佛下一刻就会趴在桌子上,枕着墨水毛笔睡着一般。
他毛笔字下的纸张,已经被主人那随性的行为,被毛笔点甩的,东一点、西一点的,全是展开的墨花。
这种情况,继续学下去,只能是厌学了。
道午只能拿出了她的杀手锏了。
一份她刚默写下来的,只有一页的剑术的秘籍。
轻飘飘地将纸张放到阿飞面前,不过是一个瞌睡点头功夫的时间的,野孩子立马困倦全消,双眼瞪大特别精神了。
道午很满意这家伙如获至宝地捧着只有一页的秘籍,像足了现代娃们周末解禁捧手机的样子的。
只是,这种时候,也不能放弃正经工作的。
道午开出了她的要求:“每完成七天的课业,拿到优等的,我就会给你一页新的。”
嗯,对道午来说,阿飞是她目前唯一的学生,学习这种关乎一生的大事情,不能随便应付。
然而,强压孩子学习只会让孩子产生厌学反应,陷入死循环,只有让孩子爱上学习的,才能激发孩子最大的学习动力。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只要你都会背、会默、会解释了,我就给你一部内功秘籍当抄书字帖怎么样?”
阿飞这会,是眼不困了腰不疼了,浑身是劲了:“一言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