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燕:“翠儿知道,爱花知道,还有王永顺她媳妇知道,就我们四个。”
冬麦:“好,现在马上找到她们,告诉她们,这件事不能外传。”
刘金燕听到这个,便有些小小的得意:“冬麦,这个我当然懂,我已经和她们说了,别说外人,就是家里人都不能说,反正不能传出去。”
冬麦点头:“还是你想得周到!对方肯定是想偷咱们东西,来一次不成,可能还会再下手,这两天,到了晃黑时候,把你男人还有胡翠儿男人都叫来,来的时候悄悄地,别让人知道,就睡咱们老宅,咱们自己晚上警醒着,真有个什么,咱就捉贼。”
刘金燕猛点头:“这个主意好,今天去街上的时候,我再故意说,晚上我们两个女人值班,机器轰隆隆响,我们都差点要睡着了。”
冬麦笑了:“对,就这么干!不过说得时候也要注意,不要太夸张了,免得对方生疑心。”
安排妥当了,刘金燕放心了,不过想起这事,还是疑惑:“冬麦,你觉得这是啥人啊,我看那脚印,也不大,像是女人家,那个菱花纹,也很少见。”
在农村里,女人大多都是穿自己纳的鞋底子,特别是夏天,都是方口布鞋,当然个别的会买凉鞋,但都是年轻姑娘或者爱打扮的媳妇,但是这样的人,特意跑来她们这里偷东西?反正觉得不太对劲。
冬麦其实也觉得可疑,感觉村里没这么一号人物,她曾经疑心过是林家人,比如王秀菊,但是王秀菊是裹小脚的,那个鞋子的码肯定不是她能穿的。
当下也就只好不去想了,让刘金燕找了胡翠儿,又和他们丈夫都各自说了这事,两个丈夫自然是没意见。
他们的媳妇现在一天在外面干八小时,其实八小时之外,也能干一点家务,等于说家里的事没落下,但是媳妇一个月能挣三十多块,城里头的工人也就是四五十块,他们媳妇却一个月三十多,这怎么看怎么都很厉害了。
他们当然也是全力支持媳妇,听说媳妇要帮忙过去守夜,一个个恨不得帮忙点啥,好让人家沈烈冬麦觉得自己家媳妇能干,现在说要去守夜,都是一叠声地答应。
于是大家继续该干啥干啥,装作没这回事,等晚上的时候,两个男人就过去老宅守夜,如此守了两天,也不见什么动静。
冬麦每天跑一趟公社,督促自己的月饼制作,之后跑回老宅,继续主持这边的事。
刘金燕有些无奈了:“该不会那天是凑巧了,人家其实没那心思吧?”
冬麦:“再坚持坚持吧。”
刘金燕自然也就听着,继续让两个男人晚上过来。
这天晚上,冬麦心里想着这件事,把村里人都挨个捋了一遍,就是想不明白,谁要这么干?她总是疑心林家,可林家的话,只能猜是孙红霞了,她见过孙红霞的脚,估计比这个小一些?
反正看着不太像。
冬麦想到这里,便想起自家的墙头,那个被沈烈加固过,又撞上了铁丝网和碎玻璃渣的墙头,他当时怎么好好地要装这个,是防谁?
林荣棠?
冬麦心里一沉,他能干出偷东西这种事?
其实冬麦心里对林荣棠鄙薄至极,但如果说林荣棠会偷东西,她又觉得,不至于吧?
她这么胡思乱想着,便听到胡同里好像传来了动静。
寂静无声的夜晚,那动静好像格外清晰,让人提心。
她正想着该怎么办,就听到外面有声音道:“冬麦?”
竟然是沈烈的声音。
冬麦的心一下子松了下来,瞬间什么都不怕了,连忙跑过去给沈烈开门。
大门一开,沈烈走进来,直接将她抱住了。
冬麦也激动地反抱住他。
他出门了好久,得有小半个月了,这么长时间,她都想死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