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女儿?”这一副典型的法国女孩儿气质,可按照年龄推算,约翰记得这家伙似乎不在法国。
“当然不是!我可以肯定,”罗切斯特断然否认,“那段时间,我和你去了美国,在美国住了将近一年,我和她母亲根本没在一起,所以无论怎么推算,这个麻烦也算不到我头上!但是她母亲死了,也不知道她的父亲到底是谁,如果不是我去得及时,她就要被寓所的夫人收养了——我总不能看着这么小的孩子陷入那种地方,权当我发善心好了!”
好吧,罗切斯特不是那种敢做不敢认的人,一个私生子,对他的影响其实远远比不上一个疯了的妻子,既然他肯定不是,那就不是谎言。
“那你打算怎么安置她?留她在桑菲尔德?那里正在重新翻修,可不适合一个这么小的孩子居住,尤其她还来自浮华奢靡的巴黎,而古板严格的寄宿学校显然也并不适合她。”
“所以我应该建一座象牙塔,把她像公主一样供起来?”罗切斯特卷了卷嘴角,满是嘲讽地吐槽,“尽管她才三岁,但已经浑身轻佻虚荣的坏毛病,她居然跟我要首饰——上帝,她那头小胎毛,能戴的住金发夹吗?”
约翰回头看了看正咔吧咔吧明亮蔚蓝的大眼睛,萌萌地看着他和罗切斯特的阿黛尔,看到他看向她,她还歪着头朝约翰甜甜地一笑,确实是个人间在逃小天使。
约翰很少接触这样货真价实的小洋娃娃,不得不说,西方人种在幼年时期容貌方面真的得天独厚,他们圣经里的天使形象,说不定就是以漂亮的幼崽为原型,“真是个小可爱。”
“是的,是的,无论哪个种族的幼崽,都是可爱无害的,但如果不加以引导,他们会长成任何你难以忍受的奇形怪状——你说,我将她拜托给简小姐和杜乐夫人怎么样?”罗切斯特黑黑的大眼睛看着约翰,吞吞吐吐地问道。
约翰眨了眨眼,“我不懂你的意思。”
“约翰,纵观我所有的亲朋好友,不得不说,你的姐妹是女性当中最优秀出众的榜样,她们让人尊敬且爱戴,假如我有妹妹或者女儿,我也希望她们成长为里佛斯小姐、玛丽小姐还有简小姐那样坚强、聪慧、理性并且内心强大的女性。
接到阿黛尔的时候,我就知道她被她的母亲教坏了,每当看到她自以为聪明,做出许多惹人发笑的不妥举止,我都忍不住想起备受赞誉的戴安娜她们,两相对比,我越发不能容忍阿黛尔的毛病,假如她能学到戴安娜她们的十分之一,我已经能够心满意足了。
所以,我希望能有一位年轻的女性长辈,能给这小东西带来光明的、正确的引导。
你也知道,我们常年奔波在外,英国法国美国远东满世界转悠,带着这么小的孩子在身边并不现实,我原本想给她请一位妥当的家庭教师,陪伴她成长——但是,见识过戴安娜她们的本领后,还有谁能入我的眼呢?
里佛斯小姐和玛丽小姐忙得像日理万机的公爵大人,我不好麻烦她们,唯有简小姐,闲暇的时间稍稍多一点,如果能留在她的身边,我丝毫不担心阿黛尔会学坏,对阿黛尔而言能跟着简小姐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对简小姐而言却除了增加一个麻烦外,毫无收获,这不是一个公平的请求,所以我难以启齿,但除此之外,我实在找不到比简小姐更适合的领路人了。我打算鼓足勇气去询问简小姐,不知道简小姐是否愿意留下她。”
剧情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兜兜转转,最后简还是和阿黛尔碰上了,这一次,简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但她居然很喜欢叽叽喳喳的小阿黛尔,还专门画了一系列给孩子佩戴的小巧精致的首饰,通过戴安娜的公司打造出来,送给了阿黛尔,一下子就虏获了阿黛尔的心,这个浅显得就像阿尔卑斯山下溪水的小姑娘,眨眼就把养父抛在了脑后,就像当年简跟着戴安娜和玛丽一样,阿黛尔也成了简的小尾巴。
简的作品越来越优秀,名声越来越响,她既有时间又有财富,且显然对如今的独身生活非常满意,有这样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陪在身边,她仿佛找到了另一种生活的乐趣,完全没有意见,反而很高兴。
简和阿黛尔在一起待了十年,在简的影响下,阿黛尔慢慢养出了英伦淑女的气质,再也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法国风情,罗切斯特又欣慰又感激,给简淘来了许多世界各地关于绘画的古籍孤本。
等到了年龄,简才依依不舍地把阿黛尔送去了自己毕业的母校,在那里,阿黛尔发挥了自己对脂粉首饰的热爱,以及法国人天生对美的敏锐感知,成为了一名独具特色的设计师,一毕业就加入了戴安娜的公司,凭着出众的艺术天赋和扎实的学识功底,成为新开的时装珠宝线的总设计师。
里佛斯家女性的成功,给这个时代的女性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门后面,是一道看不到尽头的道路,除了走过的人,没人知道这条路是平坦还是坎坷,它属于想要摆脱束缚的勇者。
查尔斯从南北战争结束后就正式踏入了英国政界,一路扶摇直上,取代公爵成为女王的新一任机要秘书,他在南北战争中立下的功劳保证了他即使不靠着公爵父亲,也已获得足够丰厚的政治资本,公爵之子的身份,终于成了锦上添花,却是皆大欢喜。
最终,满世界乱跑的人只剩下罗切斯特和约翰,罗切斯特对人生并没有太多的规划和目标,他很乐意跟着约翰去接触他从不曾涉足的行业和领域,对于约翰而言,他是个最好的伙伴和合作者。
这一世约翰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除了破坏了罂粟花在那个已经显露颓败之势的东方国度肆掠的阴谋,他深知那个民族的劣根性,直接施放了一个阶段性的计划,第一个阶段,演绎了一出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在青天白日之下,当街涕泪横流满地打滚下跪发狂、甚至为了一口大烟朝乞丐下跪钻□□等等人不人鬼不鬼的举止,轰动了整个上层社会!
被誉为神仙才配享用的芙蓉膏,居然是这种控制人心的可怕毒药?
并不是没有人发现这种进口来的昂贵“神仙药”的可怕之处,只是人微言轻根本得不到重视,而背后的利益集团之间盘根错节的复杂严重程度,直接席卷了大半朝堂,更不是什么人都敢触碰瓦解的,整个朝廷,已经半腐烂了。
约翰并不确定自己的点拨行为,能给那个苦难的国度带来多少改变,这一世没有故人的存在,他和那个国度之间的关系也仿佛隔着一层毛玻璃,他没有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态去对抗到底,只希望这埋下的一颗火种,终有一日,能被有志之士点燃成熊熊烈焰,烧出一个崭新光明的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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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醒来,终于恢复了性别——她可真是松了口气。
她似乎躺在一辆行走的车中,颠簸得很,说明路况不好,可能是所在的地方落后,也可能是所在的时代落后,总之,她居然一点也不意外。
耳边叽叽喳喳似乎有好几个女孩的声音——都是熟悉至极的英语强调,连一点点俚语口音都没有变化。
所以,她身为约翰里佛斯的那一世死后却没有脱离这个世界,而是,来到了另一条时间线上?
“我们还有多久到伦敦?莉迪亚还没醒,需不需要叫醒她?”
“哦,简,让她睡吧,睡着的莉迪亚远比吵吵闹闹的她更可爱,我们尽可以在到达伦敦的前半个小时叫醒她!”
白锦默默地听着,这仿佛又是一个比较耳熟的名字,想必又来自她第一世的记忆,可惜时光太久远了,她有些记不清了。
女孩们的提议正中她的下怀,她此时此刻,同样需要安静的环境,去好好吸收原身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