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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4(第3页)

蒜泥白肉要沾着酱油吃,一开始林桃和林常海这两个湘城人,吃惯了湘城的小炒肉,看着卖相寡淡的蒜泥白肉,一开始都没有报会好吃的心思,没想到沾了酱油之后,一吃,味道还挺不错的,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小炒肉是要用辣椒一起炒肉的,湘城人吃菜离不开辣椒,但是偶尔吃一次地地道道的上海本帮菜,也是觉得每个地方的菜各有千秋。

蒜泥白肉吃起来肉香味很浓,一口吃进去,满满的肉香味,很容易令人满足。

油面筋塞肉林桃也没吃过,李成蹊给她夹了一个,外面看着就像是个球,林桃咬上一口,里面则是肉丸子。

猪肝羹里面放了淀粉,吃起来稠臭的,很鲜。不过猪肝这样子做会有点腥味,林桃不太喜欢这个味道,玥玥倒是很喜欢,吃了小半碗饭,又吃了个油面筋塞肉,期间,林桃愣是让她吃了几口山药和木耳。

原以为小家伙总吃饱了吧,结果看到春卷之后,又拿着春卷吃上了。

春卷里面裹了两种馅,一种是是萝卜丝的,一种则是马兰头的,玥玥吃的是萝卜丝馅的。春卷是用油炸过的,表皮吃起来香香脆脆,这还是玥玥头一回吃这种东西,吃的可香了。

玥玥如今已经有十六个月了,她出牙早,再加上能吃辅食之后,林桃就经常让她吃鱼和虾,不会缺钙什么的,如今乳牙还剩最后两颗板牙没出来,别的都已经长出来了。

再加上林桃时不时就给她吃红薯干磨牙,这一排小牙齿可厉害,吃起春卷来一点儿也不费劲。

大人们吃饭的时候,都忍不住去看玥玥,吃的这么香,老可爱了。

林常海头一回来上海这边,陆家人招待亲家自然得好酒好菜的招呼着,不过想着他们坐了那么久的火车,刚下火车就喝太多的酒不好,所以大家就每人一小杯酒,意思到了就行了。

喝得是五粮液,舅舅说道:“本来家里还攒了一瓶茅台,今天拿出来喝正好,那晓得被康文那小子给拿走了,你说这孩子,拿走了不告诉我一声。”

“康文去了兵团那边,还好吧?”李成蹊道。

舅舅家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陆博文已经工作了,小儿子陆康文还没毕业运动就开始了,与其在家里游手好闲的,还不如上山下乡去,于是就报名去了新疆兵团,至少在那边还能锻炼一下,干点实事。

舅舅道:“挺好的,前阵子还给我们写了信,说那边就是冷了点,别的都挺好。”

吃了过饭之后,林桃和李成蹊把行李里的东西都拿出来,外婆他们看到这么多东西,说道:“怎么拿这么多东西过来,大老远的,多不方便,只要你们人到了就是最好的。”

一开始她看到这么多行李,还以为里面都是衣服,毕竟三个大人一个孩子,又是大冬天的,光是衣服就该不少行李了,没想到林桃还准备了这么多的东西。

又是兔子肉、鸡肉、鸭肉,又是干海参,还给他们几个大人一人做了一双鞋。

“外婆,这些兔子、鸡和鸭都是我们自己养的,吃着香。”林桃笑着说道。

舅舅、舅妈和小姨、小姨夫他们看着林桃亲手做的鞋子,都说林桃有心了。他们一家人可喜欢林桃了,都觉得林桃这样的女孩子,嫁进他们家,真好。

陆家的家境其实很不错,祖上就是当官的,到了这一辈,陆向冬在政府工作,陆向夏则是在全国妇联会工作,陆向春死后追被追为烈士。

李成蹊又年纪轻轻就前途无限,要是换做别的家庭,搞不好家里长辈就不同意这门婚事。

可是陆家人都很尊重李成蹊自己的选择,因为他们相信李成蹊的眼光,能让他喜欢上的,肯定是个很好的姑娘。

林桃就是他们眼中的好姑娘,他们爱屋及乌,都是把林桃当自家孩子疼的。

一家人又坐在一块儿说了些话,大都是关心林桃和李成蹊的,问他们在海岛那边怎么样,林桃习不习惯之类的。

林桃都说那边挺好的。

舅舅和小姨夫则是跟林常海说话,几个男人能聊到一块儿去,林常海说起自己退伍之后在运输厂的工作,十年前还来过上海,不过那时候上海不如现在。这几年来,上海又发展的更好了。

期间玥玥有些犯困了,打着哈欠,眼泪都流出来了。

林桃就抱着她哄她睡觉,孩子要睡了,原本聊着天的大人都不做声了,怕吵到玥玥,说话的时候声音也很小。

“时间也不早了,今天我们就先回去了,明天再过来。”小姨说道,她和丈夫不住在这里,回去还得花几十分钟的时间。

没想到小姨刚走没多久,原本要睡觉的玥玥迷瞪了一会儿又醒了,原因是还惦记着姨婆给她买的新玩具——积木呢。

要不说上海是大城市,引领潮流的地方,这种‘积木’的玩具,林桃可见都没见过,他们那时候玩什么呀,就知道往山里跑,放牛,割草,下河摸田螺。

舅舅、舅妈单位也是分了房子的,不过他们分的房子户型小,住不下太多人,所以就一直住在之前的老房子里,老房子有两层楼,挺宽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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