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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三年(第1页)

“丞相是不是为了大娘的准备在做准备?”彭犀直接问了出来。

以彭犀之才,已看出来公孙佳是在要为女儿铺路了。

公孙佳之前是有任用女官的倾向,那时候更多的是考虑到“方便”、“与大族之间的关系”之类,且并不显特别着急,几年她都等得,现在这一出是从根子上解决来源问题。

父母爱子女则为之计长远,公孙佳这路子不能说不对,不这么干,公孙家下一代被别人吃了绝户可就亏大发了。

公孙佳也痛快地承认了:“总要为将来做打算的嘛。都说我身体不好,即使好,再生一个,还是女儿呢?我这辈子接下来不干别的了?一大家子,连生七八个女儿的有的是,我可不行。跟天赌命?不,我要另换一张桌子,自己做庄!”

单良心道:原来“想过了”还有这一重意思,着啊!君侯自己就是一人之下,也不比男人差,生个女儿怎么就会差了?公孙家还是公孙家的!烈侯的血脉也还在。

彭犀则说:“正因如此,下官才担心丞相会冒进,这是关系到烈侯、丞相父女两代打下的基业问题。再冷静理智的人,遇到这样的问题都难免焦虑,恨不能立时办妥。纵然开始克制,后来或是因为别人一句话,又或者因为偶然一件小事,就急躁起来。”

公孙佳笑笑,将一方印推到他的面前:“先生说的很对,这样,这个你拿着,以后凡关于女学堂、女官、考试的事,你要觉得我冒进了,就不用印,我的令也就发不出去了,如何?”

彭犀吓了一跳:“这这、这是丞相的……印鉴?”

公孙佳点点头:“我信先生。”

彭犀郑重一揖到地:“下官不敢。且人贵在自制,如果您不是一个能够自我克制的人,拦得了一次也拦不了下一次。如果您是,那又何须下官多事呢?下官愿意尽劝谏的本份,却不能越俎代庖。”

公孙佳也不为难他,收了印,说:“那我们试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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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彭犀的担忧是多余的。公孙佳一生,动手时是雷电霹雳,筹划时却是万分小心。

哪怕听过余盛讲“人人都能上学”、“我女同学学习好的可多了”,公孙佳也从来没有头脑发热到要“广开女学”。她是做过实务的人,太明白做一件事不是一纸命令发出去就算成的。

无论男学女学,最后必然是有余钱的人最可能学习,家无恒业的人绝大部分甚至不会动这样的念头。儿子都不让他求取功名了,何况是女儿?

公孙佳看得明明白白。她所谓女学,非但名额更少,最初也不大张旗鼓,采用了一个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先建着,将来给我闺女上学做准备。面向的对向也是“家世清白”的“良家子”,只有这样的人家才能有一定的势力,在尝到甜头之后有动力培养女儿。这些女儿不必是公孙佳所设之女学里的学生,哪怕是在他们自己家里学的呢?她们都有可能出头。再佐以女性朝官的选拔,完全可以遍地开花。

公孙佳很有耐心,也非常克制,她给自己定下的女官配额是——十年之间,十分之一,如果她能再活二十年,就推到五分之一,之后不再推进,并且认为也很难推进。她甚至考虑到了“女儿当官了,她怎么嫁?她的官位算娘家的还算婆家的”这些扯皮的问题,这些利益归属不让时间去消化解决,最终会被一股庞大的习惯力量碾碎。甚至二十年她都觉得太短了,不足以改变习惯。

她的命令下得非常的保守,只有短短的几行字。

活菩萨要开始给闺女预备着以后的学伴,要在雍邑设女学堂,还公器私用地调用部分府学、太学的老师,那都是可以容忍的了!

没问题的,只要不跟着京城折腾,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这事一点也不出格——民间亦有女学,只是既不成规模,也不受重视。您要重视,咱们也不反对。

并且很多人也想到了,那孩子还太小,话都还不会讲,这“学伴”的年龄界限却放得很宽,从十几岁到几岁,会不会年长的一批是公孙佳自己要用的呢?相府之前那位赵娘子如今留在了京城,闻说是做了学士,公孙佳身边,缺人用了!

这么一想,就有许多人更想试一试了!年轻男子跟在公孙佳身边容易传出闲话,女子就没这个顾虑了。以往有“太后临朝”或者“皇后干政”的时候,就会有贵族女子从旁辅佐,这是一个习惯。如今太后换成了丞相,都是女人,也是一般的做派。虽然出了点格,倒也不算完全没道理。

公孙佳极顺利地就办了所女学堂,号“兰庭”,因为女学堂的地点就叫“兰庭”,是相府的一处小园,地方也不大,一次也就招了二十人。

她没有马上将女学堂做为官学的一部分,而且是以一种半官半私的状态算在她的相府里。一封信先跟京城报备了一下,这是“相府所需”,刨开一道口子,得到一个纸面上的承认。然后亲自拜访了容泓,请他得闲时或五日、或十日往相府来讲一回课,半天给梅园里的备选官员们上课,半天给兰庭中的女学生讲课。

容泓欣然同意了。他乐意干当老师这样的事儿,且他自己个儿这两天也把家眷搬取到了雍邑来,他琢磨了一下这个女学堂,就把自己未出嫁的一个女儿也给送到了兰庭里。

公孙佳处理完了兰庭,紧接着又命薛珍从自家私兵里选适龄的女孩子“服役”。私兵、佃户有给主人家服役的义务,不厚道的人家是男女另算。在公孙佳这里,女孩子服役也顶一个男丁的役,就服役上是做到了余盛说的“男女平等”。

因为在她这里,这一批女孩子服的也是“兵役”。之前公孙佳是靠自己“收养”、“收容”各家不要的别扭孩子、养不活要扔的孩子,现在是定成了缺席。

几件事办完,公孙佳便不再折腾“新政”了。朝廷的“新政”其实已经比雍邑慢了,雍邑进行得很好,公孙佳也就不再在雍邑加码,反而暗示辖下的官员,没事别瞎折腾想着讨好皇帝,谁折腾出了事她就收拾谁。

公孙佳的威胁向来切实有效,整个雍邑及周边地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平静得不像是身处章嶟统治的年代。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京城真的是开始混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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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公孙佳到达雍邑后不久,就有一对小夫妇带着两封信拖家带口前来投奔。

来的人是容逸与江仙仙的女儿和女婿,女儿小名叫媛媛,江仙仙打量了余盛一圈之后觉得还是不要嫁给当时那个小二逼。后来余盛也历练出来了,容逸固然欣赏余盛,还是觉得,这世上并不是人好就相配的,等孩子长大了些,就订给了熟人李岳的侄儿李文柏。

李文柏就是吴选那个岳父的同族,自家女孩儿嫁给了吴选,还是跟自己同龄人,李文柏是一万个不千万的。但是不是自己的亲妹妹也不是什么侄女之类的近亲,他说不上话。在京城过了一阵被“恭喜”的日子之后,李文柏实在觉得没脸见人,求了岳父想离京。

容逸夫妇既理解女婿的感受,也不想女儿离得太远,又想这小两口安稳。最好的地方就是雍邑了。夫妇二人一合计,各写了一封长信说明原委,拜托公孙佳给照顾一下。容逸说明了,请公孙佳给安排,他不安排是因为不太了解雍邑哪方面适合他女儿女婿效力。江仙仙则说,女儿性子也算开朗,就陪你解闷也是应该的。信尾还说:京师看起来虽不像乱世,但是各方人心也不齐了,让公孙佳自己小心。

两个孩子一对璧人,媛媛与公孙佳也算熟识,见面先喊“阿姨”,李文柏也跟着她称呼。什么叫暴发户?比起吴选,谁都是遵纪守法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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