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伙人是毛贼么,那该不会是
朱标轻咳了声,“十弟,那最厉害的毛贼现在在哪儿?”
最重要的是,还活着么?
朱檀还在使劲从记忆里找对应的人,但是毫无头绪。
毕竟,他已有四年没有回过京师。
朱标扬了扬声,“檀儿?”
朱檀回神,“大哥放心,我给送知府衙门了。”
朱标和常乐同时松了口气,还活着就行。
毕竟是锦衣卫指挥使,直接给人弄死,叫朱元璋的面子往哪搁?
朱檀没看见他大哥大嫂的神情,略有些兴奋道,“那毛贼的胳膊被我两枪贯穿,以后再也别想危害四方了。”
哈哈哈,他的枪法又进步了。
朱标:“”
常乐:“”
到底是自家弟弟,朱标叮嘱道,“檀儿,年前没什么事,你就现在府里待着吧。”
朱檀很懵,“大哥,我怎么了?”
朱标无语半晌,“也没什么,你知道那毛贼是谁么?”
朱檀:“是谁?”
朱标:“他是父皇”
“殿下,不好了!”
院子里突然传来喧哗声,打断了朱标的未尽之言。
没一会儿,小全子急吼吼跑进来,“殿下,皇上晕倒了!”
朱标腾得站了起来,“你说什么?!”
寒冬腊月,小全子跑得满头满脸的汗,“皇上晕倒了!”
朱标抬脚就要往外,常乐眼疾手快拉住他胳膊,“天冷,先穿衣服。”
室内装了地暖,一件寝衣足矣,外面可是冰天雪地,而且他还正生着病。
他背部的疽正在化脓,原本是不应该裹太厚的,免得压倒疮口。
可朱元璋晕倒了,他作为太子,作为儿子,必要前往。
朱标皱了皱眉,到底还是张开胳膊,由小全子服侍着穿衣。
常乐从梳妆台里挑了盒妆粉,在两边脸颊拍了拍,原本白里透红的皮肤瞬时转为苍白。
她昨日因惊惧昏迷,都还没来得及恢复,瞧瞧这毫无血色的小脸蛋。
常乐满意地对着镜子自我欣赏了遍,太孝顺了。
如此虚弱,依然还要冒着风雪去探望生病的公公,实在太孝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