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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大学门口,杵着一个带着金链子直傻乐的金毛猛男,一个银发小姑娘,一个穿得看着就热的红毛——我。
猛乐的金毛傻男,就是杀手鳄本鳄。
对,这回语序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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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吧,整幺蛾子的居然是我。
我也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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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杀手鳄在我眼前实在太憨太朴实了,他一脸纯良地跟我讨论学区房问题,搞得我根本没往他其实是个超级罪犯这方面想,这阿卡姆小贝恩(这个话他听见保不齐会抽我)还带着一个小孩,多单亲爸爸啊!
当时我就觉得他也没正经出去玩过,带着出来一下挺好的。
挺好的。
嗯。
我当时认真觉得挺好的,拜托,我可是打了他两次地鼠,他既没有破口大骂也没有动手,都别说这人是超级反派,就算是普通人我也会觉得这个人真的很nice。我于是很愿意信任他,浪子回头金不换,他如今一副纯良样子,离真的改邪归正好像只差一份信任,为什么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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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怎么样,韦伦?”我问。
“我好帅哦。”杀手鳄对着洗手间的镜子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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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之前给石头蛋戴的大金链子借他了,经过我的一番捏脸,杀手鳄现在和毒液特工有了几分神似。
就是街头匪帮气质实在太过夺目了。
一开始杀手鳄还不信,被我领去商场洗手间才呆呆地反应过来。他当时就好像被巨型香蕉震撼到的猴子,眼神不说狂喜吧,也可以说是震惊得有点呆滞。
我打从心底里觉得假如他长成现在这样,现在可能也是个超级英雄什么的,至少不至于沦落在哥谭下水道把下水道井盖当家门。
他要是长得好看,就算他姑妈酗酒,也会有好心肠的女人亲近他,因为他是个长得挺好看的小孩,他要是长得好看,也不会被从小侮辱到大,也不会被黑心马戏团团长骗走了——他也许有机会成长为一个更好的人——只要他长得好看。
镜子前,杀手鳄搓搓自己的脸,摸摸自己的头发,好像第一次当人一样。
“别搓啦。”我说。“脸都要被你搓烂了。”
“我好久没有感受过脸上长毛了!”他的声音充满喜气。他对着镜子左看看,右看看,摸摸头发,发出一声音阶上扬的“喔——呵”。
多么朴实的快乐,我想。
这个时候,我还是觉得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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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开车到哥谭大学门口。
车停在停车场的那一刹那,紧张跟着手刹一起被扳动了,现在四点钟,我并不是在刚才的两个半小时里忽略了提姆,或者忘了他的义警身份什么的……我也不知道,就是有种很难说的情绪,感觉自己没考虑周全,然后现在有点难收尾。
我其实是随着重点的临近越来越不得劲,把自己拧巴成了碱水结:一方面我想告诉一下提姆,这里有个阿卡姆的人,他值得知情,但是又因为杀手鳄实在一副单纯的样子,我又觉得不想这么提防他,免得他好不容易跟我来一次,结果一个天台蹦极人出现,一下子打破了他的金盆。
我两个人都不想瞒着,瞒着杀手鳄不好,而提姆——我就是不想瞒着他,更何况他早晚都会知道的。
杀手鳄别的不怕,最怕他暴起伤人。这人没什么心眼,不会算计人,只会朴实的“敌人草敌人打”,现在,只要奥莉芙在身边,他大概也不会做些什么特别出格的事儿——但是最怕的就是这样的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