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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三十七章(第2页)

姜宛卿没敢告诉她真实身份,只说原来是住在姚城的,丈夫因为不受父亲待见,被远远地打发到山那边的荒宅里来。

“嗐,老话说得好,上什么样的山砍什么样的柴,怎么样都有活法的。”

方嫂教导姜宛卿,无论是什么境地,人首先得养活自己,所以不管之前是做什么的,首先要学会种地种菜,还有养猪养鸡。

上一世方嫂也是传授了不少经验给姜宛卿,姜宛卿当时不敢指望还能再回京城,已经动念在这里做长久打算,说好让方嫂帮她孵一窝小鸡出来养。

只是小鸡还没孵成,方嫂便去世了。

而今姜宛卿已经知道在此地再长也不过再待七八个月,自然不准备再做那些无用的准备。

今日太阳难得地好,她习惯性地往屋檐下一坐,一面和方嫂聊着闲天,一面和金宝银宝分着把蒸糕吃了。

暖暖的阳光晒在三人身上,让方嫂有一种“这么着好像非止一日”的错觉。

姜宛卿回程的时候,不单带着鸡蛋和腊肉,还带着蒸糕。

“男人都是这样,自己不肯动,只知道指使女人出来。”方嫂道,“这两块你自己路上吃,别带给他。还有,男人都是贱骨头,你性子别太好,该抽打的还是要抽打,打上几回就好些了。”

“……”

姜宛卿:我不敢。

回去时因为提着东西,走得比来时慢了些,在山间看到日头一点点偏西,急忙往前赶路,完全忘了要“捡肉”的事。

忽地,不远处传来“笃”地一下轻响。

这声音姜宛卿熟。

上一世但凡有这样的声音,定然便有猎物。

她循声找过去,果然见到一只野兔歪在大树下,腿还一抽一抽的,尚未死绝。

姜宛卿快活地捡起了兔子。

全没有注意到,大树上方轻轻盈盈蹲着个少年。

*

快到荒宅的时候,姜宛卿看见了一点灯火。

夜色庞大,她起先以为是屋子里的灯光。

走到近前,才发现是一只四方的灯笼。

灯笼提在风昭然手里。

风昭然身披玄狐斗篷,站在风中,也不知站了多久。

上一世也是这样,姜宛卿每每回来,便会看到风昭然在院外。只不过那时节气已经转暖,白日也变长,每次都是黄昏,风昭然并没有提灯笼。

无论是谁,在漫长的、孤单的行路之后,发现有人在等着自己,心里总是倍感温暖。

上一世的姜宛卿便是这样想的。在看见风昭然身影的-->>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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