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
其余的手下纷纷附和:“早就说塔丽不安分,上了她再剥了她的皮,算是便宜她了。”
“平时装什么清高,脱了衣服不也是跟婊子一样,哈哈哈哈……”
齐瑾之在不远处听着几人的浪笑,再想起尚坤途中扔下的那张鲜血淋漓的人皮,心里说不上的沉重。
其实早在他匆匆一瞥人皮上粘连的手指上面的蔻丹色指甲时,他就猜到了那个人有可能是塔丽。
塔丽最爱漂亮,也最喜欢大红色。
她的衣服经常是红色的,也喜欢自己采摘蔻丹花来做指甲油,涂抹于指甲上。
那双并不像城里女子纤细滑腻的手,鲜艳的蔻丹色使她别具异样的风情与美感。
她曾用那双手,替他上过伤药,也在他高烧的时候,为他端过热水。
她告诉他,她知道自己的身世,并不像尚坤说的那般,是在饿殍遍地的死人堆里捡回来的孩子,她说她的母亲是中国人,是被她身为缅国人的阿大买回来的。
后来尚坤看上了她的母亲,强行占有了她。
来自古老东方的女子不堪受辱,用一条麻绳在树上吊死了自己。
她的阿爸也因此整日酗酒,最后掉入河里淹死了。
尚坤便编造了她身世的谎言,以为年仅四岁的她在一场高烧后没有了以前的记忆。
可尚坤不知道的是,她自小早慧,凭着零碎的记忆片段,找回了当初父母生活过的村庄,也寻回了自己的身世。
那个女孩盈盈一双泪眼,对他说:“齐,我知道你心里有人,别的我不敢强求,只有一个,求你能答应。
要是有一天,你能回到中国,能不能请你……把我的骨灰带回去?”
原来,她在告诉他真相的时候,就已经预兆了自己的死亡。
齐瑾之手握拳,重重地锤了一下地面。
是他害了她。
而他现在,可能连她的尸首也找不齐……
手上传来的钝痛,都不足以消去他心头的愤怒与心痛。
他举起枪,瞄准了尚坤的太阳穴的位置,手指扣在扳机上面,隐隐发颤。
他额际的青筋凸起,紧咬牙关,像是用了极大的力气,才阻止自己按了下去。
上面的人交待,要留活口。
他终是闭了闭眼,把枪口对准了尚坤的膝盖窝。
“砰!”
一声枪响从齐瑾之的枪口发出,惊吓到了在等船的尚坤十几人。
尚坤来不及反应,就感到膝盖处一阵剧痛,整个人也被打得向后踉跄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