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虽然也挺不错的,但季言之觉得还是油炸蜂蛹来的口感要比烤的味道来得更好。
“这回雉鸡的品质不错。不愧是涂山第一养殖大户。”
毕方不惧火,因此他特嘚瑟的离开了季言之的头顶,以金鸡独立的方式站在火中,神气十足的在那儿指点江山。
“这么多雉鸡,可不能一股脑的烤。霸霸,我记得你说过人间还有一道美食叫做叫花鸡。那,涂涂,你把一半儿的雉鸡糊上泥巴,丢进火堆里烧,咱们也做点叫花鸡来吃。”
涂涂用爪子扒拉一下雉鸡,瞬间就将其开膛破肚。
她往鸡肚子填充香料的时候,还不忘开口问:“做叫花鸡真的不需要拔毛吗?”
“不拔,就这样和泥巴一起烧才香。”
季言之严肃着一张熊猫眼,指挥掏蜂蜜小能手大笨熊将蜂蜜均匀涂抹在另外几只已经被清洗得干干净净的鸡|身上,然后串在树枝上,架在有毕方站在其中的篝火上翻滚烧烤。
“真香。”
哈喇子差点流了一地的小毕方发出了由衷的感叹。
季言之点头,完全没有他上一刻也差点流哈喇子的觉悟,很正经的道:“儿砸赶紧从火里出来,要是身上的毛毛染上火的颜色就不好看了。”
正在火中玩‘金鸡独立’玩得不亦乐乎的小毕方一听这话,赶紧从火中飞快的窜出。他先是飞到大灰狼身边,将大灰狼的毛烘烤得卷曲卷曲,让自己‘冷静冷静’一会儿,然后才带着最能温暖霸霸的体温,飞回了霸霸的头上,像只毛绒绒的鸡崽子一样卧了起来。
“笨笨,记得要随时翻滚,雉鸡才能烤得更加好吃!”
大笨熊也就是笨笨很憨厚的呼了一口气,然后老老实实的翻滚起串成串串儿的雉鸡,让它们受热均匀。
别指望嘴巴都挺厉害,都挺喜欢捅肾的季言之、小毕方这对种族不同的父子能帮忙做事。
作为涂山杠把子,谁的账也不买的季言之那是能动口bb,绝不动手的存在。尽管他bb的时候,和他萌萌哒的外表一点儿也不搭。
老老实实听扛把子的话,他说什么你就做什么,这样才能够避免到外边的时候,被坑到饭店去以身给他们凑去卧龙的路费。
嗯。这回外出,已经打定了主意去季言之和小毕方这对父子的老家——卧龙去瞧瞧。
首先碍于建国之后动物不能成精的天道规矩,很明显这群纯属在安全系数神级的涂山呆腻了,准备‘离家出走’的动物们只能依靠着四只蹄子走路。
说什么乘坐人类的交通工具,嗯,要是不想被人围观的话,也是可以考虑乘坐看看的。
或许如今的季言之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只要他们这一伙儿横跨了种族的动物队伍出现在人类的视野里,不管乘不乘坐交通工具,都会引发人的围观,特别是他们中领头的还是受到全世界人民喜爱的熊猫团子。
吃完烤鸡,大笨熊笨笨作为扛包袱的头号种子选手,当仁不让的用兽皮当包裹,将简易版叫花鸡连同外面的那层泥壳一起放进兽皮包裹里,将他们一路上要吃的‘干粮’老老实实的扛上。
至于名字叫灰灰的大灰狼,他有很光荣的使命,那就是作为狐族小公主涂涂的坐骑,驮着时不时会犯懒,不想靠四肢走路的涂涂走。
至于最开始被季言之嫌弃是只残疾鸟的毕方,它的‘专属坐骑’是季言之。这话有点儿不对味,但事实上就是如此,只要让小毕方待在霸霸的头上,即使有再大的风浪小毕方也不会害怕。
世上只有霸霸好,有霸的孩子像块宝。
小毕方挺着小胸脯,满是骄傲的表示。那些说他们父子俩不像的动物们都是眼瞎的辣鸡。
他们父子俩那里不相像了,明明他长得最像他霸霸了。
他们父子俩都是毛绒绒的。
“出去以后,一切都要听我的。”
涂山头号扛把子季霸霸严肃着一张熊脸,着重警告小伙伴们特别是涂涂这只突破传统狐狸精形象,明明卖蠢偏偏自以为自己是在卖萌的蠢狐狸。
“不然别怪我辣手无情,将不听话的家伙卖给开小饭馆的人。”
已经被涂涂爬上脑袋上,并用狐狸爪子使劲踩的大灰狼暗暗松了一口气。
“幸好我的安全系数比你们的都高。”
季言之熊猫眼斜瞄他。“现在的人类挺喜欢吃狗肉的。”
“真的吗?”
大灰狼有些怕怕的吞了一口唾沫,然后瞬间明悟到不对劲。
他是狼不是狗啊,所以人类喜欢吃狗肉,身为狼的他为什么要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