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振庭看到顾长洲过来的一瞬间就知道他想干什么,这小混蛋最近心思活泛得很,天天想着出柜的事。
十月的天空澄澈,偶尔飘几朵薄薄的云朵,那云实在薄,几乎透明。
海岛微风徐徐,婚礼现场铺满了鲜花,盛大而美丽。天空偶尔划过几只飞鸟,在阳光下,扇动翅膀,振翅高飞。
顾长洲迎着风走过来。
徐振庭凝视着他,心口好像一块巨石轰然炸开。
无数隐秘的,艰辛的,激烈又欢喜的情绪,像是被石头压着的小草,终于敢晃晃悠悠抬头,从石缝边缘挤出一点点草尖,探向温暖炽热的阳光。
小混蛋在众目睽睽下牵住他的手,循着他的指缝钻进去,和他十指相扣。
阳光下,银色对戒闪着光。
小混蛋靠近他耳边,问他:“哥,我有没有说过我爱你?”
还不等他回答,顾长洲突然耳语:“我爱你。”
阳光透过他的镜片照进他的眼里,深棕色的眸子像透亮的玻璃,隐约间,泛起让人着迷的活气。
风吹起爱人的头发,顾长洲看见他弯起唇角,那弧度,温柔得让人心悸。
他说:“嗯,我知道。”
(洲洲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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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8章大哥番外
人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几个十四年?
一个十年,不过三千多天。
人生百年,也才三万天。
他能爱顾长洲三万天吗?
他怕他能,又怕他不能。
这是他喜欢顾长洲时,时常思考的问题。
他喜欢的人恶心他恶心得要命,见到他就躲,好像他就是那堆发着臭的垃圾。
因为这件事,他曾经还躲了顾长洲一年。
那一年里,他学着克制自己的冲动,学着伪装自己,他装纨绔,装强大,装对世事不在意,装出强大的掌控欲,装成熟。
他装得游刃有余,装得克己复礼,装得一副斯文败类的模样。
却在过年回家看到顾长洲的那一刻,装不下去了。
他藏起自己的心思,依旧像一个大哥哥一样,宠他的弟弟。
年岁越长,他对顾长洲的感情愈发清晰。
日思夜想,心心念念,又甜蜜又酸涩,是喜欢的味道。
但他依旧还是一个肖想顾长洲的混蛋。
为了让自己忙起来,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创立了振宁。
别人还在感叹大学真好,振宁已经初具规模。
他穿西装,打领带,戴着金边眼镜,棱角冷硬,态度漠然,是别人眼中的商业精英。
直到顾长洲偷偷告诉他:“哥,我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