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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日记篇2 我想忘了一个人(第3页)

古人都说相思成疾,我也害怕,终有一日,我会郁郁而终。

该怎么样做呢?我也不知道。

只有你,能让我这般,也只有你了。我想,我真的是魔怔了。

(六)

我看了学院的共庆五四周年的合唱比赛。

参赛的他们统一着装白色的衬衫,脸上洋溢着对生命的向往。

我依稀记起了,曾经我也无数次站在那舞台上,浇洒青春热血,歌尽人生风流。

那都是我青春永远的回忆。

可惜,自从我遇到你后,我就再也没有勇气站上那个舞台了。

我彻底封闭了自己。

我不想参与人与人之间的高谈阔论,我再也不想参加各种活动,我再也不会想要去管与自己无关的事。

我成为彻彻底底装在套子里的人。

笑颜与快乐对我而言,多么奢侈。

初中最后一次上台,还是因为有他参加。

大二那年开始竞选篮球协会外联部部长还是因为他。

深思了好久好久,我也想,我不该如此,我想变优秀,我不想不合群。

因为我深知,一个人是多么痛哭和寂寞,孤单与不甘。

虽说最终的结果并非像想象中那般全尽人意,只是,多少还是有用一些的。

我的青春,从遇见他开始,从我喜欢上他终止。

当写下这篇日记时,我正感叹,缘分这东西妙不可言,可它对我,也是孽缘。

没有了青春活力的人固然是行尸走肉的,但它同时也会在你涅槃新生后,成为你坚强的后盾。

纵然你要比别人痛苦万分,可于此带来的,是更大的成长与进步。只是你当时身在局中,尚不清楚它对你的用处。

我只是想,告诉所有不愿意伸出头去看自己的人,能尽量克服自己的心魔,做些不留遗憾的事。

因为你的青春,是个人所有权。没有人会因为你的失去而为你承担所有或好或坏的结果。

爱你的人会陪着你们一起承担,但他们只是陪你,并不能代替你。

记得,在合适的时光里,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活出真正的自己。

(七)

刚落笔时,看了看日期,才恍然记起明日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我脑海中闪现的句子:

你和你的那个她是不是很幸福?你们是不是要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度过许许多多难忘以致铭记于心的瞬间?

思及此,我又不争气地红了眼。

是的,遇到你的事,我从来没有控制住自己。只是,这次的情绪较之以往,我进步了好多。

我已经能够在我试图开心的日子里忽视你了。

尽管有那么多个我无法控制的时刻,你的模样,喜欢你的感觉从我的右脑一闪而过。

可是,我真的在努力忘记你。明知道得不到的东西,就不要一味地执着。明知忘记是个要命的举动,我还是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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