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新郎”,只见沈从云目光幽怨地看着自己,并且已经停下了剥虾行为。
他原本打算的是过完年就举办婚礼的,结果涂苏苏刚才说,还要再等几年。
那自己岂不是还要等好几年以后,才能当爸爸吗?
想到这一层,沈从云的目光更幽怨了。
涂苏苏牵住沈从云的手掌,轻轻地握了握,算是安抚。
这时候可顾不上他,稳定涂丽才是最重要的,她回过头对着涂丽说道:“妈,你还是第一次来B市吧,明天周末,我给你出去逛逛。”
钟国正在一旁附和着说道:“可以,你妈那天还说,想去看升旗呢。”
……
吃完饭后,沈从云开车将涂丽二人送去了他之前给涂苏苏买的房子里。
而涂苏苏之前住的公寓,已经被两人租了出去,每个月的租金不菲,让涂苏苏小小地过了一把当包租婆的瘾。
她小时候看周星驰的电影《功夫》,就梦想着当个包租婆,闲时收租,有事时便重出江湖,除暴安良。
当个头发上戴满发夹的包租婆超酷的。
而他则是带着涂苏苏,回了别墅。
去往别墅的路上,沈从云放着舒缓的钢琴曲,将车开得很慢。
钢琴曲是涂苏苏高中时候,常爱听他弹的《一步之遥》。
这个名字,仿佛在暗示些什么。
而沈从云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一言不发。
只是时不时地偏过头,为了看涂苏苏有没有睡着。
平缓而轻柔的音乐声中,涂苏苏开始犯困,小鸡啄食似地点着头。
上次那种无力又来了。
但她强打起精神问道:“你有话直说。”
时不时用那幽怨的眼光瞅着自己,涂苏苏心里瘆得慌。
沈从云注意力都放在驾驶上,一时没注意到她的不对劲,说道:“我不想等那么久才结婚。”
也许是因为这些年的经历,他总觉得喜欢的事物或人,就应该尽快抓住。
时间太长,就容易夜长梦多。
“可是——”涂苏苏迟疑半秒,跟他说自己的打算,“我才刚工作一年,不想那么快结婚。”
二十几岁,是职场女性的黄金时期。
虽然她不缺钱,但也不想做沈从云笼中的金丝雀。
相反,正因为有沈从云在背后的支持,她才有足够的勇气,去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沈从云沉吟半晌后说道:“那我把你们报社收购了吧。”
这样涂苏苏就不用担心结婚会影响她的事业上升了。
她想要什么职位,自己都可以给她。
沈从云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法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