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夹馍里的肉要炖得软烂入味才好吃,因此花的时间长了些,不过也没耽搁吃饭的时辰。
考虑到护卫们胃口大,清荷让金婆婆多烤了点馍,虽说护卫们的饭菜有另外的人做,可每回清荷做好吃的都会给护卫们准备一份。
这些护卫跋山涉水跟着她回到家乡保护她,一路上尽职尽责,她都看在眼里,不过是些吃的,他们有的,护卫们也有。
因着是入口的食物,菜刀菜板最好用开水烫过杀菌,清荷指导着金婆婆捞出五花肉放在用开水烫过的菜板上,拿刀剁得碎碎的。
拿起一个温度合适的馍,用刀划出一个口,像灌锅盔一样把剁好的肉放进馍里,最后再往里头里面添上一勺浓浓的肉汁。
做好的肉夹馍用油纸包好,一连做了好几个,金婆婆才叫蝶衣端到堂屋去让顾氏等人吃。
百合过来打水洗手,厨房里香味比外头更浓更浓,百合咽下口水,赞道:“夫人做了什么好吃的,好香啊!光闻着味道,奴婢都快坐不住了。”
“待会你尝尝看,若是喜欢吃,咱们回头再继续做。”清荷把身边人都当成朋友对待。
百合性格内向,不怎么爱开玩笑,也就是现在和清荷熟了说话才大胆了些,往常她说话总是一板一眼的,比杨嬷嬷还严肃。
百合舀了热水,对清荷露出一个感激的笑:“可不敢劳累夫人,夫人太惯着我们了。”
清荷笑笑没在继续说,这
不存在什么惯不惯,在她看来,身边留下的人跟亲人差不多。
能走到王家庄的人都是一同经历过风霜的人,共同患难过,同甘苦共患难,这样的情谊多难得。
离得近了,鼻尖的香味更浓,刺激得顾氏等人口舌生津,盯着肉夹馍挪不开眼。
清荷率先拿起一个,招呼顾氏等人:“祖母,快来吃吧,趁热吃味道更好,一会冷了没热的好吃。”
“好,咱们一块吃。”顾氏跟着拿起一个肉夹馍在手上观察。
外面的馍,表面金黄内里喷香松软,再看里头夹着的肉,黑红的瘦肉和酱色的肥肉剁得很细,香气勾得人馋虫乱动。
顾氏轻轻咬上一口,馍的麦香和五花肉的咸香融合在一起的口感让她十分喜欢。
五花肉炖得软烂,入口即化,白面馍馍吸饱了肉汤,吃起来蓬松柔软又肉香十足。
自家做的肉夹馍里头的肉给得足足的,一口咬下去,感觉肉多得要流出来,顾氏吃下一个,便觉得肚子饱了一半。
鼻尖闻着香味,看着百合几人吃得香,顾氏觉得自己刚才好像吃得太快,还没仔细尝到味道便没了。
她不由自主地又拿起了第二个,心里想着这一个得慢慢吃,好好尝尝味道。
第二个顾氏确实吃得更仔细,不似方才那般囫囵吞枣,这一次她放慢了咀嚼的速度,专心品尝着手中的美味。
加了香料炖煮的五花肉,因为时间炖得足,肥肉里的油脂炖入瘦
肉,瘦肉吃起来瘦而不柴,香滑软糯,美味非常。
慢慢悠悠吃完两个肉夹馍,顾氏满足地背过身摸摸肚子,打出个饱嗝,吃得好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