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界。”
叶莺穿上拖鞋,愣住,“怎么会?”
可细想,还真是。
陈开元经常出差,全国各地跑,但只要在家,隔三差五,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借口带着陆锦惜在外面住宿。
雨太大,回不来。
洗温泉。
看表演。
过纪念日。
……
她以前不懂,现在天天同陈觅腻着,有点懂,爱侣相处除非有特殊爱好,否则都要避人耳目。懂完干爹干妈,想到自己,又惊疑不定瞧着陈觅。
脸,不可抑制地红了。
“你、你好几天没回家……怎么跟干爹干妈说的?”
“还能怎么说?”他看过来,勾唇笑,“跟你在一起,学习。”
叶莺刚要放心,回过味儿来倒吸口凉气。
吸完又吸。
给孩子整不会了,温暖的春日吸出严冬的拔凉。
她确实有跟着网课看书,可、可陈觅都毕业了,跟她学习什么呀?
生物课吗?
陈觅心情不错,今天终于把黑白灰奔丧系服装换掉,水洗牛仔外套、白色帽衫、工装裤……身板高而挺拔,乍看还是鲜嫩可口一天冲动好几次的男大学生,三千八就能包月。
可惜看脸就不行。
攻得腿软。
叶莺急得在客厅走来走去,人都要愁死。
原本计划回陈家道别,现在也只能作罢——没办法,脸皮薄,不敢接受干爹干妈过来人洞穿一切的打量。
“你……好坏啊。”
明明没公开宣扬,却让家里人都知道了,还是那种“孩子长大了玩很大”的知道。
以后要是不结婚,岂不是很难收场?
陈觅过来,见她抱头鼠窜,低沉的嗓音扬起猫捉老鼠似的欢愉,“半天不见,有想我吗?”
“没有!”
“是吗?”陈觅叹气,将人抱到鞋柜,抚着小臂,弯腰靠近。
叶莺嘴巴很硬,身体却很诚实。
当即屏住呼吸闭上眼睛,长睫微颤,脑壳迫不及待地往前怼。身体太习惯他给的亲昵,甚至有点上瘾,所有的反应都是有点急色的。
对。
女孩子也会急色。
她等啊等,等啊等,脖子都伸酸了。
陈觅却笑,“闭眼睛干嘛?谁要亲你?”
你都不想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