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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第1页)

杨妙华的搞事可不是搞坏事,准确点说是准备挣事业。

这事儿说起来也是跟她这几天窝家里有关系,她那不是都没啥胃口,赵福安先还想着弄点好的给她补补,她哪里吃得下?心烦意乱也算是想惩罚下自己,她干脆顿顿都煮红苕给自己吃。

俗话说一斤红苕三斤屎,红苕这东西,顶不顶饿的另说,但吃了确实容易胀气,吃多了更要烧心。总之就是胃里不舒服。杨妙华上辈子这些年都没离开过红苕,再难吃也得往下咽,不然就得饿死。倒是这辈子日子才好过了几年?要说也没到顿顿吃饭的地步,都还是苞谷粑为主,但也没少掺杂红苕一起吃的,哪知道这回就几天顿顿吃红苕,居然就遭不住了。

这可真真是应了那句话,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这好日子都才过多久?甚至想想都不算啥好日子呢,这稍微倒回去点,就这样了。

杨妙华也很无语,更让她无语的是,地窖里的红苕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剩的多,堆在一起,竟然在霉烂。

这样的问题她跟林大娘一说才发现原来孙家也有。他们两家都算是日子好过点的,对于红苕的消耗量就没那么大,而偏偏现在这时候,农村生产队农民自留下来最多的就是红苕,谷子麦子这种能做成大米白面的产量本来就低,大部分还都是要交公粮的,家家户户能顿顿吃上苞谷粑就算不错的了,更多的

社员都得靠煮红苕吃红苕过日子,和后世日子过好了花几块钱买一根烤红薯的人不同,现在这时候的人,那真是吃红苕都给吃吐了,也必须只能吃红苕。

发现了这个问题,杨妙华忽然就想到前世后头农村对于红苕的处理,那时候养猪的人家都少了——八九十年代大家还用红苕喂猪,零几年开始几乎都用饲料混着米糠喂猪,再往后头,大家几乎都不养猪了,不赚钱了呀!于是红苕更找不到销路,咋办呢?就有人搞出了红苕粉条,就跟芭蕉芋粉条一样,比那个还好吃很多。哦对了,都想到红苕粉了,可不就也得想到这芭蕉芋吗?这可真真是个好东西。

上辈子他们这地方其实也不咋种芭蕉芋,都是二女婿那边公社,因为他们那边土地坡度更陡,耕地面积相对更少,改开后,那边的人就喜欢种芭蕉芋,这种作物哪里都能长,也不用怎么施肥浇水,非常省心,都不用怎么管,收获的芋儿能做芡粉,也能制作粉条,八九十年代的时候,二女婿那边的公社搞粉条也都弄出了点名堂的。所以后来种芭蕉芋的人少了后,才有人又琢磨出了红苕粉,红苕粉条可比那芭蕉芋粉条还要好吃,价钱更不一样。

想到这些,杨妙华就开始心动了,既然灰包蛋合作社都能搞起来,要不然他们也搞搞这芭蕉芋种植?然后搞个粉条合作社啥的?至于说没有直

接红苕粉条一步到位,主要现在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富余的红苕的。想要搞粉条合作社,主要产出还得看芭蕉芋的。

然后她就发现,他们这里竟然还没有芭蕉芋,她想到之前在河口公社好像看到过,于是就又跑了一趟河口公社,而且这事儿她觉得说不定还能听聂菊芳他们的经验,毕竟,杨妙华上辈子知道芭蕉芋能做粉条,听二女婿吹牛说过做粉条挣钱的事儿,但是自己完全没有亲自做过,只晓得前期的一些大致流程,后来自家要做粉条,也都是去镇上的粉条作坊让人家给加工的,这具体的步骤啥的,她还不能完全说清楚。

这里面的事情太多,杨妙华也没嫌麻烦,毕竟一旦能做成,那也肯定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能赚到钱的。关键这年头都还缺粮食呢,芭蕉芋本身也可以直接当主食来吃,不过比红苕都难吃很多,像他们这里还没那么缺粮,大家都不吃这玩意儿。但用来制作成粉条就很好了,也算是增加口粮了。而且一旦规模种植规模生产,一样可以卖到城里去,一点都不会比灰包蛋挣得少。

结果去一趟河口公社她才发现,聂菊芳这边的灰包蛋合作社也遇到了麻烦。

“说的是上头要把合作社迁走,我们这儿到底是太偏了,回回运输都太耗人力物力,说是要搬到县城里去。公社干部还在扯皮,但是现在供销社却是停了合作

,不要货了,我们现在生产也基本停了,大家都搞得毛焦火剌的。”

聂菊芳也是真的急,杨妙华看着她就仿佛看见了之前满嘴燎泡的自己,听她这么一说,更是心头一咯噔。

这种事儿真的是常见的很,别说就是一个小合作社小作坊了,那后世哪个地方发展起来了,都会有人来伸手抢夺。就说他们县城那个河滩后来发展起了旅游经济,周围修成了度假区,温泉酒店啥的都弄起来了,眼看着营收起来了,县里财政有点钱了,好家伙,市里就伸手了,一个文件下来,就把这河滩直接划归到了市里去,本来这河滩就在县城边缘,和市里的交界地带,人家收回去都还说的振振有词。至于为啥这种事儿连杨妙华这种山里农妇都知道了?那是因为县城的自来水厂也在这河滩边,就靠着河滩供水。后来包括这河滩在内的一大片地划归到了市里,自来水这个不好说,但那种桶装的饮用纯净水是真的直接涨价了。在那个时候,就是农村好多讲究的都在买这种桶装的直饮水,这可不就让大家抱怨起来,连带杨妙华作为一缕孤魂都听了很多。

类似的联想让她感觉很不舒服,不过好在她又去打听了一番,才知道这争论确实有,但决定是还没下的。毕竟这河口公社也是有个想干实事儿的领导的,之前公社书记嫌弃人家县里来的啥都想伸手,现在却得

感谢人家顶住了压力,一定得把他们这合作社给保住才行啊!

这其中自然还有官场斗争啥的,杨妙华这种连正经学都没上过的人,更不懂里面的弯弯绕绕了。反正这事儿还没下定论,也不是他们这些生产队社员能决定的,只能等个结果,她就回来好生安抚了聂菊芳一通,其余的也就没多说。

聂菊芳有这样的烦心事儿,杨妙华也不好再麻烦她,主要这时候人家的心思也未必会落到旁的事情上来。所以找到芭蕉芋挖了回去之后,她就干脆还是找上了孙家。

这时候她也觉得自己真是傻了,既然是要准备在自家公社搞粉条合作社,还跑去找弟弟那边干啥啊?不管成不成那不都是在给人家添麻烦吗?

跟林大娘说了自己的打算,因为现在他们这里还没人做过粉条,她只能说是在外面听人说的,幸亏这几年她确实是进城次数比较多,接触的人也很多,说这种谎才不容易被拆穿。不过她还是没想到,林大娘却根本都没要她多解释,似乎本来就知道粉条这个东西,当下就同意了,两人之后又去找了队长杨东林,直接一拍即合。

当然,再把粉条真正做出来之前,他们并没有急着宣扬这件事儿,只是把杨妙华带回来的芭蕉芋拿去种下了,还各自发动力量又去挖了一些回来,这时候没人专门种这个,在别的大队有几户养猪的偷偷在野坡上种了一

点,也是拿来喂猪的,发现几乎被人偷挖完了,简直气得想骂娘,但又没法说,心里那叫个气。

种下芭蕉芋只是个开头,接下来他们还得琢磨关键问题,就是怎么把它制作成粉条,为了试验,杨妙华和林大娘还先贡献出了自家吃不完的红苕,又给于知青写信,想让他帮帮忙找找有没有这方面知识的书籍,书当然没找到,但是人家帮他们问了专业人员,还真给他们找来了制作办法,没过多久,这红苕粉条就真做成了。

这天晚上,三家人齐聚在孙家,吃的就是刚刚做好的红苕粉条。

只吃了一筷子下去,杨东林就加快了手上的动作,似乎是不敢置信:“红苕还真的能做成这个?粉条竟然是这个味道!”

“不好吃吗?”杨妙华问。

“好吃,好吃!”

“太好吃了!”

“不行我要多加点海椒!辣点更好吃!”

一众人异口同声说好吃,杨东林也放慢了动作,慢慢咀嚼品尝,也点头:“好吃是好吃,就是这个量,还是太少了呀!”

这点杨妙华还是承认的,粉条又不是现在才有的东西,这边为啥没有?那不就是太不划算了吗?多少红苕才出一斤粉条啊?除了那日子过得好的,农村生产队有几个舍得这么搞的?

“是少了点,但是可以多种点来整粉条卖城里去啊!你等这个粉条晒干了,还是很好保存的,也比那个灰包蛋好运输,绝对好卖的。

再说我们现在就是用红苕打个样,之后的粉条还是要用芭蕉芋来打,那个芭蕉芋也好种,随便啥子野坡地上都能栽都能活,而且芭蕉芋出粉还要高点,到时候专门做那个。”

她这么说杨东林皱起的眉头松了点下来,但马上又问:“那个芭蕉芋粉条跟这个味道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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