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劳动节庆祝典礼的人员众多,单独靠江桐一人,难以筹集到足够的鸭子,而且这件事很打眼。
江桐便以主厨的身份接下这个订单,虽然不如直接卖成品挣得多,但是更加稳妥。
大队长答应江桐,同意让她在红石村范围内售卖江断鸭。
得到大队长的同意,江桐便不算投机倒把,从此以后就能够合法卖卤货了。
正当他们准备进一步商量细节时,知青所的吴知青气喘吁吁地跑到江家东厢房,“大队长,我可算找到你了,周智宸快把孙知信和陈斯打死了,你快跟我去知青所走一趟吧。”
“啥?周智宸打了知青?”大队长听到这个消息十分惊讶,他下意识觉得,肯定是孙知信和陈斯招惹了周智宸,若非如此,周智宸绝对不会打人。
有这个想法,并非是大队长偏袒自村的村民,在他的印象中,周智宸是个冷静自持的人,虽然前些年被村里人严重排挤,却从未主动跟村里人起过冲突。
大队长连忙站起身,“快走快走快走,我去看看究竟是什么情况。”
大队长跟着吴知青往知青所的方向走,走了一会却发现江桐也跟了上来,“二丫头,我今天有要紧事,庆典小食的事情明天再跟你商量,你回吧。”
“大队长,我是周智宸的未婚妻,他出了事,我肯定要去看看。”
“哦哦,那赶紧走吧。”
江桐跟着大队长和吴知青疾步赶往知青所,周智宸和孙知信之间并没有任何关系,唯一的关系便是她。
江桐心想,周智宸暴揍孙知信,原因应该与她有关。
既然起因在她,她便不能置身事外,放任不管。
当江桐三人走到知青所,便听到陈斯正在得意洋洋地威胁周智宸,江桐便忍不住开口怼了陈斯一句。
江桐这人护短,周智宸是她的未婚夫,是她罩着的人,不是陈斯这种街溜子小瘪三能够欺侮的。
见江桐来了,陈斯立马闭上嘴。
他不想得罪江桐,万一被江桐记恨,哪怕孙知信再次成为生产小队队长的准女婿,他也讨不到好。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没有手足可以,没有衣服不行。
更何况江桐是件金缕玉衣。
牺牲一个朋友就能够讨好对象,陈斯自己觉得干的出来,以己度人,他觉得孙知信肯定也会这么干。
因此,陈斯对着江桐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显得更加猥琐丑陋,恭敬谄媚地说道,“江桐,这事跟里没关系,粥智宸打了人,赔礼道歉是应该滴。”
“周智宸是我的未婚夫,他的事就是我的事,怎么能说跟我没关系呢。”江桐冷哼,“我未婚夫向来冷傲,若是有野狗冲他吠叫,他一般懒得理会,只有在野狗欺人太甚的情况下,才会忍无可忍地出手教训畜生。我倒是想问问你,你们到底做了什么事,才会惹得我未婚夫出手?”
周智宸微微低头看向江桐,黑眸中流露出的感情十分的复杂,既惊讶于江桐的到来,又开心于江桐的话。
想起孙知信和陈斯所说的见世面开眼界的话,为了江桐好,他应该放手,他应该远离,毕竟江桐刚刚断了对孙知信的念想,对他的感情并不深。
若是此时放手,并不会让江桐感到非常痛苦。毕竟江桐的本意是想与他假扮对象,而不是假结婚。
是他想与江桐白头偕老,是他想照顾江桐一生一世,是他哄骗江桐与他结婚。
然而,周智宸的两条腿却死死钉在原地,甚至偷偷摸摸地更加靠近江桐了。
周智宸想,也许这是最后一次光明正大地与江桐并肩站在一起,以后,他再也不会有机会离江桐这么近了,就让他再最后放纵一次。
等知青所的事完结后,他一定向江桐说明所有的事情,让江桐做选择。
如果注定有一个人提分手,那个人应该是江桐,而不是他。
甩人比被甩更好听,不是吗?
被江桐骂做野狗,陈斯十分生气,却又忌惮江招财生产队长的身份,若是江招财公报私仇,他非累死在田地里不可。
陈斯只是想威胁周智宸,并不是真的公开原因,于是便看向孙知信。
孙知信却不错眼地凝望着维护周智宸的江桐,有些羡慕,有些嫉妒。
虽然孙知信是爸妈的骄傲,但是他的爸妈并不是无条件地维护他。每次跟其他人发生冲突后,爸妈总是不分青红皂白地让他先低头认错,哪怕他没错,爸妈也要硬生生找出他的错处来。
孙知信太明白一个全身心维护自己相信自己的人有多么可贵,可惜这样至情至性的人,却被他毫不在意地丢掉了。
如果再给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