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铎蹲在了任勤勤身前,将宽阔的肩膀对着她。
“上来吧。”
任勤勤伸出手,放在男人的肩上。
沈铎一动不动。
就像一匹忠心的骏马。任勤勤心想。
她轻轻地伏在了沈铎的背上。
杜伊勒里花园灯光幽暗,沈铎背着任勤勤,皮鞋踩在碎石路上,发出沙沙轻响。
“脚都这样了,还回宴会上吗?”沈铎问。
“不回去了。”任勤勤说,“反正也没人请我跳舞。”
“明明是你自己不肯跳舞。”沈铎说,“有几个男生邀请你,你都拒绝了。”
“你之前到底在旁边偷看了多久?”
任勤勤说话时的气息全都拂在了沈铎的后颈和耳边,热乎乎,痒丝丝。那一整片肌肤都在发烫,沈铎不自在地把头偏了偏。
男人肩背宽厚实,步伐沉稳,像一匹忠心耿耿的马。
任勤勤伏在他肩上,越发放松。一整日的劳累散发了出来,她软绵绵地搂着沈铎的脖子,脸埋在他颈窝里,呼吸就那么一阵阵地燎着他越发滚烫的肌肤。
沈铎喉结用力滑动,“很累?”
男人的嗓子又哑了。
任勤勤暗笑,懒洋洋地嗯了一声,依恋地把脸贴着沈铎的后脑,脸颊皮肤被粗硬的短发扎得有点麻疼。
沈铎想挠一下发痒的耳朵,却是腾不出手。
“我刚才逗你玩你的。”任勤勤说,“我没生你的气。沈媛确实越来越过分了,但是我不在意。我早就不在意她了。”
她任勤勤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被喜欢的男生瞧不起,就抹泪哭鼻子的小孩子了。
她早已长大。
她念了书,出了国,工作了。她闯过一道道学业和工作上的关卡,见过五光十色的世界,结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也跟随着沈铎走遍五湖四海,看过大江大河。
基金会真是一份最能扩展眼界的工作。任勤勤一方面和社会名流打交道,把酒言欢,一面又要走进穷困落后的地方,给孩子们修学校,在当地建诊所。
她见过顶级的富贵,也见过最极致的贫穷。她也顺带着看到有人从金字塔顶端跌倒泥地里,也看到了底端的人洗干净脚上的泥,步步高攀而去。
她更认识很多男人。
沈家当家人亲信妹妹这个名头是很管用的,她本身也是特级专家门下的高徒。至少在新贵圈里,任勤勤很得青睐。
有人真心追求,也有人不过图她年轻貌美,或者背景强硬。
任勤勤也和很多小伙子都约会过。吃吃饭,看一场电影,或者去郊外徒步。
确实有不少男生很讨她喜欢,有个别甚至让她差一点就心动。
假如没有这个男人的话……
任勤勤注视着沈铎沉默的侧脸。
假如她没有先遇见沈铎。
世上难得两全法,既功成名就,又能万人爱戴。
人生在世,只要身边爱你的人比恨你的多,那就行了。
所以,任勤勤早已不在乎沈媛怎么看她。她甚至也不大在意别人怎么看王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