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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1 章(第2页)

陈檬一下子就炸毛了,小县城可没有这种人,京市到处都是带着红袖章的居委会大妈,更没有这种人。

好在春妮在省城读了一年的书,也比较有经验对付这些人,只是不动声色的挡住了陈檬,压低了声音跟她讲:“火车站附近什么人都有,不管别人跟你说什么,不理他们就好了,这些人也就是耍耍嘴皮子,不敢对你怎么样的。”

沈间看到这一幕,也有点怀疑人生,不是说了七八十年代的人淳朴,在他看来治安真的没有几十年后的好,至少在他那个年代,不会有人这样流里流气的过来搭讪小姑娘。

看见沈间不像是好惹的,春妮也不是善茬,本来想搭讪陈檬的两个流气青年只能无奈的走开。

陈檬看着两个青年走开,撸了撸袖子:“我刚刚还想跟他们打一架呢。”这明明就是看见人都了才敢耍狠,刚才怎么就没这个劲头了?

春妮叹了口气:“在外面不能意气用事,有些人不会跟你讲客气,乖宝你以后出门也要当心一些,千万不要一个人出门。”她的这个妹妹呀,长得就是勾人犯罪的。

沈间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也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春妮介绍的那家餐馆并不是很远,在火车站边上的小巷子里,这个季节的生意也不是很好,老板很热情的招待着客人,沈间出手大方的一下子点了五个菜,三瓶饮料,没想到这么小的店里面,竟然有冰镇的饮料,不过用的并不是冰箱。

陈檬看到老板店里面有几个大的泡沫箱子,里面都是装着冰块跟饮料,这样冰镇着,至少在太阳下山之前都不会化掉,难怪这一路上过来,看见几乎所有的店面里面都有一个或者两个这样的泡沫箱子,即便是不吃饭,也有人站在屋檐底下喝个冰饮料,顺便站在阴凉地方凉爽凉爽。

春妮压低了声音跟两人说,这店老板还真是会做生意,一天的冰块也才两块钱,但是这种饮料一天能卖掉上百瓶,也就能多赚十来块钱,一个店里每天要多出来十来块钱的利润,一个月就是三百块钱,这可比买个冰箱要划算多了!

劳动人民的智慧真是强大啊,新安就没有这样的条件,也没有人专门卖冰,要想买到冰镇的饮料,只有去固定的几家去买。

汽水是当地产的汽水,很像京市那边卖的北冰洋,但是口感上又有一些不太一样,汽水的价格是四毛钱,加冰的多一毛钱一瓶,正常人都会选择加冰的汽水。

春妮叫的也是三瓶加冰的汽水,这加了冰凉丝丝的汽水一喝到嘴里,那种冰爽的触感就让陈檬一下子飘了起来。

两个字——舒服。

老板拿着菜单过来:“几位要吃点什么东西?”

这个天气其实吃什么都吃不下,好在店主手艺不错,春妮点了几个大众口味的菜,四个素菜,一个小炒肉是荤菜,她这还是考虑到沈间是个男孩子,必须吃点肉才有力气,才点了一个荤菜,现在的人半个月一个礼拜吃一顿肉都是很正常的。

陈檬扁着嘴开始怀念家里的生活了,小嘴叭叭的说个没完:“也不知道家里的蘑菇还有没有,蘑菇倒是好吃,但是不好带,不然我真想给外婆带上一点。”

春妮用折扇轻轻敲了一下她的小脑袋瓜子:“别胡思乱想了,你舅妈还让你给外婆带了不少菜呢。”

杂菜、地钱,这些都是方慧茹爱吃的,这次又带了干豆角跟干苦瓜,这些菜在农村很常见,但是对于京市人来说,应该很难吃得到,这个季节京市的蔬菜并不便宜。

很快老板就把炒好的菜端了上来,凉拌的云丝跟海带,清炒的小白菜,还有一道清炒苦瓜,另外就是一个小炒肉。

在火车上躺了七八个小时,下了火车陈檬什么胃口都没有,倒是沈间跟春妮两人吃的很欢乐,一点都没有疲劳感。

特别是沈间,大小伙子的年纪本来就是能吃的,沈间自从穿越到了这里,也养成了一个没有油水的肠胃,以前看到什么美食都吃不下的他,现在吃什么都贼香,看着沈间大口大口的吃饭,陈檬也觉得胃口稍微好了一些。

至于春妮就没有陈檬这么娇气了,她那个年代出来的孩子,谁没有吃过苦头的,用春妮的原话来讲,她小时候曾经有一个冬天都在吃番薯,一个秋天都在吃玉米粉做的糊糊,那种糊糊可不是陈檬小时候吃到过加了糯米、黄豆、芝麻打出来的粉,用开水泡出来香香的糊糊,那可真就是能噎死人的。

能有白米饭吃,春妮也不挑拣,快速的吃起饭来。

陈檬觉得自己一个人吃不下实在是不像个样子,试着吃了几口,结果味道真的是挺不错的,她本来有些吃不下东西的,也跟着吃了好几口都觉得味道还不错,也继续吃了起来,最后也吃掉了一碗饭。

春妮跟沈间两人都是打算做长期奋战的准备的,两人吃的比较饱,春妮说现在三点钟吃饱一点,到时候就不用吃晚饭了。

店里面这个时候确实不是营业时间,三人就坐在店里面吃完了东西跟老板聊聊天,等到了人家店里面吃饭的高峰期,三人卷着包裹就准备往火车站走。

这一路上还有上下班的人流,路上的人就更多了,春妮怕出事,紧紧的抓着妹妹,至于沈间背上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包,手里拎着一个行李箱,另外一只手还没有闲着,也拎着一个包裹,春妮背上则背了一个大背包,陈檬手里头也攥着东西。

刚走出来,就听见有人喊春妮的名字。

是一个漂亮的女生,看着年纪也不大,跟春妮差不多大小,她叫完春妮,就笑盈盈的看着沈间。

“陈春妮,这是你家人吗?”

春妮看着还有时间,便跟她介绍起沈间跟陈檬来:“这是我堂弟,这个是我堂妹,这位是我的同学名字叫于冰。”

这位叫于冰的女同学明显就是看着沈间,她的眼睛都没有往陈檬跟春妮身上扫,听春妮介绍完,很快就能抓到重点:“你堂弟怎么姓沈,不好意思是我唐突了,我是春妮的同学,家里就住在省城,刚才恰好看见春妮,就出来打个招呼,沈间同学你好,你也在省城读书吗?”

沈间是什么性子,春妮是再清楚不过了,像她这样跟沈间还算是熟悉,勉强能跟他说上几句话,若是别人就别想跟他搭上话,他是决计不会理会别人的搭讪的。

果不其然,沈间压根就没有搭理于冰的意思,现场的气氛未免尴尬起来。

于冰在师范大学好歹是才女人设,从来只有男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陡然看见沈间这样的,于冰也觉得有点意思。

人总是喜欢挑战自己搞不定和得不到的,于冰的心思大概也是这样子。

她自认为自己魅力也还可以,在学校就很少见到过自己很心动的男生,突然看见沈间这样的,就知道他才是自己的那盘菜,于冰这个人一向都是及时享乐主义,家里的条件又好,一向不拿旁人当回事的她,第一回有了自己上心的东西,这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想要一个玩具,但是妈妈偏偏不给她买一样。

人一旦有了对号入座的想法,就跟着了魔一样一发不可收拾,于冰觉得自己对这个沈间是一见钟情,再也看不上别人了,哪怕他没有家世,哪怕他学历不高,她喜欢这款就坚决喜欢这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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