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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第1页)

老家的婚礼,跟在北京时也差不多,唯一不一样的是,亲戚朋友更多了些,从本村的开始,到其他村的亲戚朋友,加起来得有四五十桌。

但没那么多桌子碗筷,就只凑了十多桌。这种情况下,就只能一桌吃完,来帮忙的人迅速清理出一桌来,再次上菜,下一桌的接着吃,这样轮换着来。

若是以前改革还未开放,是绝对不敢这么请客的,但现在不一样了,大多数人家都已经身先士卒的试过结婚请客了。

这事儿就是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之后,大家的胆子才都大了起来,毕竟法不责众嘛。

嫁女儿的酒席本来要办三顿的,接亲那天两顿,接新娘走那天早上一顿,但为了不太铺张浪费,这次乔家只打算请一顿,就是新郎来接亲的晚上那一顿。

谢慕泽早就到县里了,他和父亲弟弟,以及朋友同学们早就在旅馆住着了,小轿车七八辆齐排排的在楼底下停放着,准备一到下午四点钟就开始出发。

这时候大家都吃的差不多了,也能凑个热闹。

谢慕泽一直在紧张,紧张得坐立不安,在北京时他都没这么紧张过。

可能是因为这里是小乔的家乡,也可能是因为他曾经最痛苦最穷困潦倒的一段时间就是在临山村度过,所以再次回来,他才会如此紧张。

他搞不清楚自己的心态,但这不妨碍他激动,上次在北京结婚,说实话他对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其实没什么感觉。

他更想获得的是临山村这边的村民们的认可,他想让这里的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他了,小乔嫁给他会过得很好。

人嘛,多少都会有点虚荣心,曾经那些风言风语和各种看不起的眼神,虽然已经在他考上大学那会儿就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但谢慕泽还是觉得想给乔若烟更风光一些的婚礼。

所以宁愿开着车,不远万里的从北京来到这个地方,风风光光的把小乔给接走。

眼看时间差不多,他开着车打头朝着临山村驶去,相熟的同学问他:“慕泽,你以前就在这儿做知青吗?看着环境还不错嘛。”

谢慕泽:“是啊,我在这儿做了三年多的知青,这里环境确实还不错。”

那同学家境不错,这次也积极的借了他父亲的车跟着一起来了:“我当初下乡那地方儿就不行了,周围全是山,进村儿的地方路抖的不行,还得靠走路进去呢,到现在想起来我都还觉得那悬崖峭壁怪可怕的。”

谢慕泽眼镜后头的眼睛很是温和:“都过去了,你不去想也就不可怕了。”

那同学深以为然,佩服道:“我也是真佩服你,在这乡下还能找到这么个宝藏老婆,长的漂亮不说,还这么有才华,跟你一起考到北京去了,你说你这运气这么就这么好呢?”

这是真话,学校里的同学,还有亲戚之类同龄的人,不管插没插队下乡的青年们,但凡见过乔若烟的,谁不羡慕谢慕泽啊。

下乡做知青的,有些确实是在乡下找了媳妇儿结了婚了,有一部分有良心的回来以后,还打算着把媳妇儿接回来,但大部分都已经放弃了乡下的老婆。

毕竟不是同一阶级,他们的老婆基本都是大字儿不识一个,长的还没有城里姑娘好看,接回来干嘛?

所以抛妻弃子的事儿多了去了,大家谁也别笑话谁。

这种情况下,谢慕泽不但没有抛弃乡下未婚妻,还和她结了婚,大家跌破眼镜的同时,也终于在婚礼上见到了人。

好嘛,也怪不得谢慕泽不愿意放弃他那未婚妻了,长的那么漂亮,还是个高材生,换他们他们也不愿意放弃啊。

别说这么老远回来亲自接新娘了,就是再远一点儿他们也愿意。

谢慕泽笑笑,不再接话了,他没有跟同学说的是,他喜欢小乔并不是因为她漂亮、学历高。

也许一开始确实是因为小乔漂亮才多看了她两眼,但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本能的不太喜欢那个时候的小乔,他觉得那个时候的小乔就是个草包美人……

也不知道哪儿来的感觉,反正就是不喜欢。直到后来,为了回城才想着接近小乔,想让她帮忙,即便是那时候,他也从来没想过要提什么过分的要求。

直到和小乔相处久了,才被她不争不抢,却又有点小娇蛮的性格所吸引,总之什么时候喜欢上的谢慕泽不知道,但他可以肯定,他喜欢小乔绝不是因为她的脸和学历。

即便小乔没有考到北京,他也一定会来风风光光的把小乔娶走。

他知道自己这个人,不动情则已,一旦动情,他就会有了弱点,但他不在意,他愿意小乔做他那个弱点,愿意一辈子困在小乔手心,任由她揉圆搓扁,只要她不离开自己。

车子的速度不快,谢慕泽开着车,心里全都是欢欣喜悦和紧张。

驶入临山村时,谢慕泽满脑子都是乔若烟,他甚至不太想和曾经熟悉的村民们打招呼,只想立马就见到他心爱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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