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亦谦,你这样是不行的。”香香伸出小手拍了拍温亦谦的肩膀,老气横秋道,“老师说过,人要自力更生,你为什么不找份工作,自己养活自己呢?”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温亦谦耸耸肩。
多亏了原主,他在弟谭市,可是出了名的网红。
在大部分人眼中,他是个伪善的高智商罪犯,披着人皮的恶魔。
就算他想找份正经工作,也没人敢收啊。
哪怕温亦谦最后真的侥幸赢了原主,成功掌控身体,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
可他要怎么度过下半辈子呢?
换座城市,像个普通人一样,找一份一眼就能望到头的工作?
还是说,利用他的智商,弄一笔钱,然后成天吃喝玩乐?
这样的日子,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一瞬间,温亦谦心底竟产生了一种特别怪异的感觉。
他突然觉得,这样活着好无趣,甚至让他厌倦。
这几个月来,一直活在原主的算计里。
他觉得自己活的生不如死,但至少每天都精彩纷呈。
如今回想起来,甚至让他觉得莫名有趣。
温亦谦突然有些理解原主了。
像原主这样的人,早早的便享受过该享受的一切。
对他而言,生活是无趣的,他极其厌恶千篇一律的平淡生活。
他甚至可以无聊到把整座弟谭市装进自己的记忆宫殿里。
也许这便是“面具”诞生的理由。
原主把世界上所有最优秀的罪犯全部聚集在一起,然后从中挑选合适的猎物。
久而久之,原主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对手,他已经无聊到近乎疯狂了。
他想让生活变得更加有趣,所以宁愿亲手塑造出一个能与自己抗衡的对手。
这才有了对温亦谦的一切布局。
温亦谦突然有些怀疑,自己如果真的赢了这次的对局,消灭了原主。
那他以后,会不会跟原主走上同样的道路?
当他体验过一切自己想要体验的东西;
当他厌倦了平淡的生活;
当他再也找不到让他觉得有趣的对手;
那时的他……会不会变成第二个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