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鹿差点儿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教她打游戏?
她问:“什么?”
秦礼初重复:“教你打游戏。”
梓鹿犹豫了下,说:“你看着不像会玩游戏的人。”
“玩的少,不代表不会,”一顿,他又说:“我念大学的时候,玩过一阵子,你不是知道吗?”
他这么一说,梓鹿也不好说不知道。
她失忆的事,也没必要向前夫解释,万一他误会自己因为是离婚伤心过度出国游玩不小心出了车祸导致失忆就不好了。
她含糊地应了声:“太久了,忘了。”
秦礼初撸起了袖子,把放在餐桌上的游戏本搬了过来。
刚刚他没有细看,这会儿认真一看,发现这个游戏是林易深的公司开发的。秦家有心进军游戏领域,自然没少做过调研。
他问:“第一次玩吃鸡模式的游戏?”
梓鹿点头。
秦礼初说:“第一次玩,不适合从这个游戏入门。”
梓鹿说:“我喜欢这个游戏背景,还有故事内容……”
秦礼初想起来了。
梓鹿大学是中文系的,文笔一直很好,还给他写过情书,情书里写过不少有趣的表白故事。
有一回,他也忘了自己是季节性咳嗽还是什么,总之咳了一周,挂水吃药都不管用。梓鹿给他煲了不管用的民间偏方汤水,还附带一则解闷小故事,讲了报恩狐狸和书生的故事。
故事内容他至今还记得。
大致是只有报恩才能化成人形的狐狸下山寻找报恩对象,碰见一个总是咳嗽的书生,最后费尽心思给书生治病,成功报恩跟书生在一起的故事。
第二天来医院探望他的梓鹿问:“看了我给你写的小故事了吗?”
“看了。”
她微微扁着嘴,说:“那你也要跟书生一样呀,快点好起来,见你咳得厉害,我心疼。”
那时的梓鹿,看他的眼里,全是星光。
现在的梓鹿,看他的眼里,因为在生气,像是有乌云,挡住了所有星光。
秦礼初本来想对梓鹿说别玩这个游戏,不适合她,可是见到她这个模样,他到底还是没说出来。林易深的游戏内测时,他受邀玩过一会儿,正式服和内测服差别不大,他浏览了一遍,鼠标键盘一握,很快就上了手。
“遇见npc类的角色,例如丧尸或者动物,尽量用冷兵器,比如斧头,比如锤子,比如指虎,别用枪械,枪械声音大,会暴露自己的位置。”
“尽量瞄准头部,爆头伤害最大。”
“打boss的时候,要留意四周,最好一个人打,另外一个队友在外面把风。”
……
他一手滑着鼠标,另一手在键盘上娴熟地操控着着wasd键。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洁净,在黑色的键盘上灵活又敏捷。
梓鹿在十八岁的时候,觉得二十八岁的人可以喊叔叔。她第一眼见到秦礼初的时候,他穿着西服,一丝不苟的严肃模样像极了高考动员会时学校里请回来的成功人士,总觉得有些距离感,可现在看着他玩游戏,又瞬间觉得距离感消失了,他又变回了一个年轻的男孩。
梓鹿觉得自己的前夫人还是不错的,可能跟她的婚姻就是不太适合。
想到这儿,梓鹿才猛然想起一事。
她前夫和林易深是兄弟。
她要追前夫的兄弟,按照江湖道义,是不是得先得到前夫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