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他远远不够格的,太子亲卫不仅要有武功,同样也得通文律,至少不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
南离虽然挂着这虚衔,也不听从亲卫长的号令,更不与众亲卫操练。他只听逄风一人的话,虽然心不甘情不愿。
亲卫自然有月俸的,而且不低。南离收到第一笔月俸,便溜出宫买了只大肥羊。南离化作狼身,那羊顿时吓得瘫倒在地,动弹不得。白狼一口咬断它的喉咙,吃得满嘴流油。
它撕咬着带血的羊肉。可才吃了一半,南离便敏锐地耳朵一动,听见了熟悉的脚步声。
是逄风。
逄风今日未着蟒袍冕旒,闲适地挽了发髻,发间插着一根玉簪,玉白缕带勒着细腰,眼中却是冷峻。
逄风冷冷道:“孤何时准你吃血食了?”
狼龇出牙齿,压低身躯,放平耳朵,两条尾巴高高翘起,金白的火焰在尾尖燃烧,做出攻击的姿势。
身后倒着半只血淋淋的羊,它怒吼一声,绕到逄风身后向他扑过去。
狼直接人立而起,用双爪去搭逄风的肩膀,尖牙利齿直冲咽喉而去。
这是狼搭肩,狼常用的一招。一旦猎物回头,狼便借机咬住对方的咽喉。
狼很快,可是逄风更快。
它没看清逄风是怎么出手的,逄风的确回头了,狼如愿以偿张开嘴,嘴里尽是羊血的腥膻气,犬齿抵上动脉,正要咬下去——
逄风这才漫不经心地动了。
他甚至没拔剑,一只修长苍白的手微微一动,稳稳擒住了狼的喉咙。窒息感传入脑中,巨狼大张着嘴拼命挣扎着,龇在外的犬齿在他的小臂留下一道道血痕。
其中有血,流入了狼的口中,甜的。
可逄风并未放手,那只手如同铁钳,死死扼着狼的喉咙。
狼的挣扎渐渐弱了,它的爪子无力地抽动着。逄风这才松开手,狼的身躯无力滑落,如同一滩烂泥,倒在了地上。
逄风手中升起一点冰芒,那具被掏了一半血淋淋的羊尸瞬间化为冰块,被风雪掩埋。
狼躺在地上,不甘地哀嚎着,喉咙里挤出诅咒的声响。它护食,就算被逄风毒打过无数次,也从未悔改。
狼群等级森严,而雄狼唯独不能忍两件事,其一是被抢食物,其二是爱妻被窥伺。
逄风的目光没有半点温度:“变回人身。”
迫于他的威势,南离不得不化作人身,银发碧眸的男人半跪在地上,眼含恨意。
逄风转了转墨色的眼珠:“孤听说——你又逼走了几个教书先生?”
南离怒吼:“那又怎样!”
南离虽然化了人身,心智却依然和野狼无疑。逄风为他请的几个翰林院文士,都被突然化作狼身的南离险些吓出毛病来,踉踉跄跄逃离了东宫。南离倒是没有伤害他们,狼有自己的傲气,并不对凡人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