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瑄禾问:“他腹部的伤口有生活反应?”
刘法医神色凝重,“是的,死者生前遭受过殴打,除了被剖开的腹部,身上还有十余处刀伤,他是先被凶手制伏,又被剖开肚子,然后被拽出五脏六腑,此时死者几乎已经毙命,不过还有一息尚存,致命伤仍是喉咙那处。”
林瑄禾点点头,“死者的身份……”
“按照你的意思,我对比过宋署的照片,是他,而且手上也的确有痣。”
顶着乞丐的身份,死在此处的是宋署。
林瑄禾听完结果,正巧秦征拉着小霖的手走进来。
他怕自己留在这里林瑄禾会不自在,便负责起救出小霖的任务。
林瑄禾走到小霖身边,笑着问道:“秦叔叔带你去哪儿了?”
小霖欢喜道:“秦叔叔请我吃了糖果!瑄禾姐姐,糖果是甜的,好好吃哦!”
小霖是第一次吃到糖果。
秦征递给他棒棒糖时,他只觉得新奇,这种东西,他只看别人家的小朋友吃过。
从记事起,小霖就跟在现在的“爸爸”身边。
但他的爸爸,和其他小朋友的爸爸不太一样。
爸爸很凶,对他几乎没有笑脸,只会催促他去街上乞讨。
他一开始不懂乞讨的意思,也不敢主动拦住行人,总是讨不到多少钱。
看到他空空的碗,爸爸会勃然大怒,然后抽出皮带,将他痛揍一顿。
等小霖学会死皮赖脸的去要钱,要到的钱多了些,才少挨了几顿揍。
在他的记忆里,爸爸和几个叔叔一样,都是没工作的。
他们偶尔会忙,但小霖从不知他们在忙什么,他和其他几个孩子住的房间里,总是有人看守着。
他的生活很简单,每天早早醒过来,要和其他几个兄弟姐妹一起收拾屋子,然后去做早餐。
早餐还算丰盛,但这些不是他们能吃的,是爸爸和叔叔阿姨们吃的,他们只能带些杂粮馒头去旁边的小方桌,就着水喝。
偶尔爸爸高兴了,会给他们一些小咸菜,拉嗓子的馒头就没那么难以下咽了。
接下来一整天的时间,他们都要出去乞讨。
必须全力以赴,否则爸爸会不高兴,还会打他们。
他们一天只吃两顿饭,早餐是馒头,晚餐是大人们吃剩的菜。
不是当天剩的,基本是都是一两天前,他们吃不下去或是不想再吃的。
菜汤拌米饭,就是小霖吃过最好吃的晚餐了。
棒棒糖对他来说,实在奢侈。
林瑄禾大体能猜到小霖以往过的生活。
她柔声道:“你想吃什么,就告诉姐姐,姐姐会帮你买的,还有就是……”
林瑄禾问:“你认识的孙叔叔,手上有痣吗?”
闻言,小霖倒是显得很兴奋,“孙叔叔有的!孙叔叔可厉害了,他的痣一下子就变大了!我让他教我,他不肯呢!”
宋署果然伪装成了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