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戏从来不是沈默的强项,若是换成季明轩包养的那些小明星,应当能配合得更好。
可惜偏偏是他沈默。
想到季明轩不得不纡尊降贵地跟他在一起,沈默实在觉得过意不去。
到机场时时间还早,季明轩抽空打了三通电话,发了两封邮件,然后那巨大的铁鸟终于降落下来。
沈默曾经憧憬过跟周扬一起离开,直到后来才知道,任何自由都要付出代价。所以他现在一只手和季明轩交握着,看着周扬和季安安远远走过来,好一对璧人。
季安安比周扬小两岁,正是青春逼人的年纪,穿一件粉色的斗篷大衣,戴一顶小小的贝雷帽,小鸟一般扑进季明轩怀里。
“大哥!”
季明轩拍拍她背,问:“在外面过得怎么样?”
“样样都好,只是没有大哥。”
季明轩听得笑起来:“一年四、五趟飞过去看你。”
季安安道:“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四、五趟怎么够?”
季明轩哈哈大笑。
沈默在旁边看他们兄妹团聚,忽然眼前的阳光被一道高大身影挡住了。
沈默转过头,首先看到的是周扬的下巴。
他始终记得亲吻上去的味道,当时周扬正蓄着胡子,扎得他一颗心微微发痒。几年不见,周扬比印象中更高了些,鼻梁上依旧架着无框眼镜,斯文又稳重。
两人目光相遇,并不像电视里演得那么荡气回肠,沈默一句“好久不见”卡在喉咙里,正犹豫该不该说,季明轩已抢先介绍道:“这是沈默。”
又指着周扬道:“周扬,我妹妹的男朋友。”
男朋友三个字自然是种提醒。
沈默只得伸出手去,说:“周先生你好。”
周扬没有同他握手,只是看着他道:“真巧,我跟沈先生是高中同学,沈先生不记得了吗?”
若是以前的沈默,肯定要尴尬得无地自容了。但他跟了季明轩几年,唯一的进步就是练厚了脸皮,笑一笑说:“不好意思,我记性比较差。”
他们寒暄太久,季安安开始喊饿了。
季明轩立刻转回去哄她:“午饭想吃什么?”
“海鲜。”
季明轩向来是千
依百顺的好哥哥,这时却说:“海鲜不行,改天我再单独请你吃吧。”
“为什么?”
季明轩一只手搭上沈默的肩膀,力道不轻不重,是最暧昧的那种方式,说:“这家伙海鲜过敏。”
周扬的眼神变了变,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