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长白山凉爽宜人,在其他城市酷暑难当时,这儿正值春暖花开。
明越的懒刻在骨子里,说来避暑那就真的是避暑,丝毫没有出去游玩的欲望。
令人欣慰的是庄园酒店风景秀丽,饶是足不出户也能欣赏春意盎然的美景,明越每日用过三餐后就躺在草坪上的摇椅里打游戏,偶尔续一杯奶茶或者果汁,于他而言便是最惬意的事了。
楼时景捧着一本书坐在明越对面,浅灰色长外套将他的气质衬到最佳,配上禁欲清冷的容貌,足以让任何一个有世俗欲望的男男女女为之沉沦。
明越打游戏的时候很安静,与他平日里咋咋咧咧的性子大相径庭,手机里倒是能听见他队友吵闹不休的嗓门儿,听声音貌似是在和沈默开黑。
“越越快过来,我这里有一把98K。”
“越越你要高倍镜吗?”
“越越快扶我一把,我被老六阴了,靠!”
“越越……”
“越越……”
沈默招魂般不断唤着明越的名字,楼时景眉峰紧拧,神色俨然不悦。
明越对此毫无知觉,一声不吭地跟在沈默后面,偶尔解决掉两个敌人,动作娴熟、干净利落。
“越越,三点方向的大树后面有人!”沈默坐在车里嚷嚷着。
楼时景耳朵快听出茧子了,正当他决定开口时,手机里传来了一道沉沉的声音,带着几分戏谑的口吻说道:“你不要一直叫我小嫂子,他在开车,你把方向报给我就好,我枪法也很准的。”
是楼钰堂。
楼时景的眉头压得更深了。
沈默:“哦,好。”
庭院里微风阵阵,带着几分花香而来,将明越未束的长发吹乱。他一手操作手机一手拨开头发,浓密的睫羽微微颤动,比空气中的花香更加醉人。
楼时景定睛凝看着明越,许久后才发现那截纤白的脖颈空无一物。
记得上次在未央馆时,两人曾在床上打过一架,他用牙齿扯断了明越的脖链,自那之后便再也没见过明越戴脖链了。
这么漂亮的脖子,不该空着……
正当楼时景走神之际,明越伸长了脚,从茶几下面勾了勾他的小腿。
男人冷锐的五官微微变化着,十指也不由攥紧,在书页上留下深深的痕迹。
明越穿着一双白袜子,脚趾头又软又灵活,隔着一层休闲裤的布料蹭着那条修长健壮的腿:“楼总,我想吃泡芙。”
楼时景合上书本,喉结滚了滚,不答反问:“你知道用脚勾男人的腿意味着什么吗?”
如果明越有记忆的话,一定会意识到新婚那夜楼时景也是用这种口吻问出了类似的问题,但遗憾的是他并不记得,所以听到这句话时格外不爽,漂亮的桃花眼稍显愠怒:“我管你什么意思,不帮忙拉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