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和同学沟通完挂了电话,裴阚寻也正好从厨房出来。
男生修长的手指端着清晰的瓷碗,白皙的指尖都被那热气腾腾熏成了粉红色。
“嗯?”简雾好奇地探了探头:“你做了什么啊?”
“疙瘩汤。”裴阚寻把碗放在了茶几上:“你就着吃吧。”
单单吃排条的话,似乎也略显单调了。
简雾微怔,垂眸瞧了眼碗里碧绿嫩白交错着的疙瘩汤,有些好奇:“怎么突然想起来做这个?”
“你不是喜欢吃么?”
“啊?”简雾一头雾水:“我说过吗?”
“之前书法社团建,你在烧烤店里什么都没吃。”裴阚寻指了指碗:“就要了碗这个。”
啊,这他都记得么?都多久之前的事情了啊。
简雾愣了一下,随后心里就有些熨帖。
其实她并不是很爱喝疙瘩汤,只是那天想喝而已,但此刻真是打心眼儿里的开心——裴阚寻这么细心的善于留意她的喜好,比她喜欢什么东西的本身更重要。
“谢谢,很好喝。”简雾小心翼翼的喝了一点滚热的疙瘩汤,然后就把勺子放下,搂住男生的脖颈亲了亲他的唇角:“老实说……”
“你那天是不是故意为了我去团建的啊?”
裴阚寻挑了下眉:“这还用问?”
要不是因为简雾,他连书法社大门冲哪儿开都不知道。
“就是想听你说嘛。”简雾拿起勺子继续吃东西,笑眯眯的:“开心。”
“阿寻,有时间我带你去买毛笔吧。”
这是她之前就答应他的事情来着,就是因为种种原因没能成行,后来两个人都忘了。
今天阴差阳错的提起书法社,简雾顿时就感觉手有点痒。
嗯…有点想写字了就是说。
“好,你还欠我一幅字呢。”裴阚寻记得很清楚:“念奴娇。”
“……知道了。”简雾失笑:“还你还你。”
她知道裴阚寻不是个小气鬼。
但他对那幅字有一种莫名的执念。
周末,两个人跑去百货商场买了一堆关于书法的东西。
裴阚寻之前只是略有耳闻,基本只知道一些笔墨纸砚的东西,但这次被简雾带着,他才知道写一幅字的事先准备远不止这些。
除此之外,毡垫笔洗笔架还有印章印油这些东西也都是必备品,零零散散的买了一堆。
当然,还有之前让他们有各种牵扯的镇纸。
回到公寓,简雾就教着裴阚寻如何研墨洗笔等等……总之就是给她打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