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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大乾奇遇记3(第4页)

“我爹还好吗?”孙荷问着。

当初爹知道自己与货郎有了私情,就满心的不愿意,恨铁不成钢,那个时候,她还觉得爹眼瞎。

现在只觉得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当初爹说过的话,全都中了。

当初孙老汉给孙荷找的夫婿,她是看过的,木讷讷的,三蹦子打不出一句话来,对比后来成为她丈夫擅长花言巧语精明的货郎,在那个时候的孙荷看来,确实是天差地别。

那家子是在镇子上有药铺,又不是在景源城里,当时丈夫和自己描述了景源城多好多好,小城比不了大城,那也总比镇子村子强,何况做了货郎的媳妇,以后要什么没有。

可孙荷嫁过来之后,并没有过上几天的好日子,丈夫每日走街串巷当货郎,为了攒出一个自己的铺子出来,过的很是节省。

直到攒够了银子,买了铺子,又置了这个院子,日子才算是真正好上一些。这生活条件改变了,丈夫在外边稍微阔气了一些,也摆起来了。

从前出入那些风月场所,回来与自己解释说,是和东家西家一起去的,要拿到这家货的低价,喝些酒花些钱是避免不了的,孩子也大了,孙荷想着,日子就这么将就着过去。

可万万没想到,丈夫夜不归宿的日子越来越多,甚至有人把消息传了过来,都说杜家杂货铺子的东家,迷上了花楼里一个姑娘,要为她赎身呢!

孙荷拦下了几日才回家一次的丈夫,质问着,争吵着,不欢而散。闻着丈夫身上的胭脂味儿,自那时起,孙荷就有了心,找出了母亲留给自己的东西。

又找了由头遣走了家里帮忙做工的仆人,开始养起了蛊,丈夫杜展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离家的时间越来越长,根本就没有发现。

直到以儿子的名义找了丈夫的狐朋狗友把他诓骗回来,才有了今日的这一遭。

孙荷也没有隐瞒,如果丈夫不能回心转意,她就打算直接下了病蛊,让他在床上躺过这后半生。

家里的铺子虽然出兑过去了,但银子还没来得及被他用掉,她可以再找一处小的铺子,一边做生意,一边供养儿子读书,把老父亲也接过来。

孙荷勉力地站了起来,这间屋子是堂屋,并非卧房,她的丈夫还静静地躺在地上,没有苏醒过来,体内的蛊虫先前被洛素制住。

“我小看了蛊。”

孙荷长叹着,第一次下蛊小心翼翼,却不想是反倒着了蛊虫的道,母亲曾经就对她说,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万万不可用。

而今,她总算是明白了这个道理。

“二位法力高深,这蛊,我自是下不成了。该要如何处置,悉听尊便。”

孙荷很有眼色,就像她坦然地对着老吴与洛素说出了自己想要下蛊让丈夫直接后半生待在床上。

这两人既然能够制住这些蛊虫,又是从自己老爹那里过来的,无论自己怎么想,这蛊,必然是不能下了。

洛素却是皱着眉,幻蛊是以孙荷的精血饲养,还好的是并没有与孙荷的血脉相连,若是孙荷已经取自己的心头血饲养蛊虫,炼成了本命蛊,那才是真的令人头疼。

只是就算是如今,这幻蛊与孙荷之间已经有了牵连,想要解决,可不太容易。

毕竟蛊虫,可不是天生出来的,而是人一点点养出来,喂出来的。

更何况这只幻蛊,实在是很不一般,它能够占据了孙荷的心神,甚至去操控着其他的蛊虫,直接令孙荷遭到了反噬。

养蛊养蛊,关键就在于这个“养”字,甚至许多传说中的上等蛊,如金蚕蛊,几乎都是耗尽了养蛊者整个人的精神气养出来的。

“蛊”之一字,上为“虫”,下为“皿”。

虫,虫子。

皿,容器。

直白的来说,养蛊到最后,人体就是虫子的容器。

人体,就是蛊虫寄居最好的地点。

一旦这些蛊虫尝过了人血,尝过了人体内的滋味,再把它们放置于冰冷的罐子里,喂着动物血,是根本行不通的。

这毫无疑问是一条不归路,但历经无数年,至今也不曾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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