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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事不宜迟(第2页)

和萧时蕴同车的,除了元锦初外,还有默默跟在后面的孟大夫。项庭之和陈长庚,则坐在车辕上,充当车夫。

车子缓慢的行驶起来,元锦初往萧时蕴旁边放了两个枕头。

“七皇子殿下之前失血过多,要不然还是闭目养神,稍作休息一下吧。”

萧时蕴摇了摇头,他现在醒着,和睡着有什么分别。暗淡无光的眸子,看向元锦初的方向,“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元,叫锦初,家里人都管我叫阿锦。”

“阿锦?”萧时蕴呢喃这两个字,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笑了起来,“真是个好名字,你父母想必很疼你吧。”

“哪有父母不疼子女的。”元锦初含糊道。

上辈子的她,在家里就是个出气筒,不被打骂就已经算是万幸。这辈子,她没有见过傅苓旖,但是听元锦修说的关于她的事情,想来她应该是个很温柔的女子。

至于元易,元锦初说不出对他是什么感情。

他本人是个很沉闷内敛的人,不论是对待元锦修还是对待她,都鲜少有和颜悦色的时候。不过这可能是天下父亲的通病,习惯于在子女面前摆出威严的模样,以此获得敬畏。

元锦初如今跟他相安无事的相处,倒也还说得过去。可是有的时候,她就有点不服气,总觉得元易对他们的管束实在太过了。

“呵,是啊,哪有父母不疼爱子女的。”他似是轻嘲,唇角微动,过后就不再言语了。

此去灵阮,坐马车的话要三四天左右才能到。

晚上他们并没有赶上最近的城镇,便露宿在荒郊野外了。

项庭之派了两个人出去找柴打水,自己则在附近巡视了一圈,顺便打回来一只野鸡,还摘了不少野果和山菌。

行囊之中,其实带了不少吃食,不过都是干粮,可以顶饱,但是味道却实在一般。

元锦初知道萧时蕴从小身骄肉贵,从未吃过苦头。从他受伤醒来到现在,除了喝了些水外,就再也没有吃任何东西。

元锦初曾经照顾了他好几年,把他当作自己的弟弟一般。当年愿意豁出命去救他,对他自然不一般。

看到他没有胃口,正好项庭之猎到野鸡,便想着法的让他吃些东西。

她到泉水边将野鸡杀了,清洗干净,随后将项庭之采来的野果山菌切成小块,拌上盐、酱油之类的调料,塞入鸡肚子里,用芒草缝好。

她再到附近采了几片清脆的大叶片,将山鸡包在其中,最后在叶片之外,包上泉水边挖来的淤泥。处理好野鸡,便可直接投入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

处理完野鸡,元锦初又用铁锅烧了一锅野菜鸟蛋汤,还顺带给萧时蕴还有自己,熬了补血的药。

“当年我可是吃过你做的菜,到了这里,本想尝尝你的手艺,可惜一直没有机会。没想到今天,有口福了。”项庭之帮元锦初看着火,笑眯眯的道。

“你如今身份不同,只怕吃过不少好东西了。我会做的,也不过是普通的家常菜而已。”

“那怎么一样呢。”项庭之反驳。

在缪城时,元锦初将他射伤,他可是吃了好几顿她亲自做的饭。

在那之前,他哪里还管食物美味不美味,能填饱肚子就行。但吃了她做的饭之后,突然生出活着真好,若是能有一个家更好的想法。

这和他花钱去酒楼大吃大喝,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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