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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第 90 章(第1页)

承光帝和太傅都惊了,这还能有彩色的?

丹青做画还需要细细调色,这笔直接画就有色彩!

魏景和又用铅笔在上面写了个“梅”字,在做铅笔前他就曾拿来写过字,如今虽不到娴熟的地步,却也能写出笔划流畅的字来。

毛笔写出来的字笔锋柔软,用铅笔写出来更疏朗。

承光帝和太傅看到魏景和执笔写字的姿势,君臣相视一眼,一致尴尬。

他们方才握笔的姿势还是别叫人知道了。

“这也是给小儿上色用的,制作比铅笔简单。”魏景和把蜡笔呈上。

承光帝和太傅接过来,也在纸上试了试,虽然没有挥毫泼墨的畅快,却也别有一番新奇趣味。

又用魏景和方才握笔的姿势写字,还不习惯,写得还没用毛笔手势写得好,只是下笔能更稳,写起来更顺。

“妙啊!有了这铅笔,说不定还能出新的画派!”太傅看向这笔眼神狂热。

太傅是先前就教承光帝的老师,也是能臣谋士,承光帝登基后直接封为太傅让他继续教几个皇子。

作为文人,自然乐意看到有新的东西出现,这小小的笔是不能盖过毛笔,但也能丰富文学界,创新文学界。

承光帝也没想到他二皇子心血来潮想要一支笔就能引出一场文学创新来。

他看向魏景和,“魏卿确定这笔是你夫人所创?”

魏景和自然知晓承光帝的意思,这笔一旦面世,哪怕没起多大作用,却也是有史以来,文学上的一大创新,若是他认下,将来史书上会记载他是开创铅笔之人。

可是,说实在话,他连红薯土豆玉米等这些功劳都是受之有愧,占了便宜的,恨不能全推回给安觅,更不可能贪这功劳。

“臣句句属实!”魏景和深深躬身。

承光帝看着他,这么名垂青史的事他就这么让给一个妇人。

也罢,他能名垂青史的事多了去了,不差这一样。铅笔由一位母亲为喜爱画画的儿子所创,也是一佳话。

“你家夫人秀外慧中,敏而好学,朕特例诰封为三品淑人,赏宫绸二十匹,缎百丈,赐玉如意一对。”承光帝回到御案前,金口玉言。

魏景和差不多能料想到,他故意面露激动地跪地谢恩。

雷霆雨露皆君恩,怎能表现得波澜不惊。

承光帝也不藏着这消息,直接将法子交给工部大量生产,放到卖天下报的书铺中卖,附带握笔书写方法,售价五十文一支,哪怕是再贫苦的百姓咬咬牙也能买得起,还不用墨水就能书写。

这无疑在文人圈里掀起巨浪,新的笔出现则意味着打破固有的笔墨纸砚,兴许会出一种新的文字流派。

最重要的是,这笔竟然是那发现红薯,让百姓得以饱腹的户部侍郎之妻因家中小儿喜画画而创造出来的!

这夫妻当真是奇人也,是大虞之福!

也有迂腐的文人不屑,觉得一个女子不好好相夫教子,弄这么大名声做什么。

京中的贵妇人谁也没忘记安觅第一次出现时的样子,那是个精致张扬的女子,没想到才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她又因为宠儿子宠出了新高度。

不过,这应该是她夫君为了给她请封诰命而将功劳推到她身上的吧?一个女子若说才学过人还说得过去,能创造出前所未有的笔来未免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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