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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3页)

但是涂口红,有一点点隆重?

路翘喜欢橘调和正红,她的口红都不是很日常,不配合完整的妆容,干涂的话,会有些突兀。

他也化妆的吗?

心下狐疑,手里却已经捞过昨天出门背的挎包,翻找。

黑色的方管,管身上印着一串英文字母——givenchy。

是纪梵希大理石限定n25,浆果色。

这支口红是路翘两年前去港市旅游的时候买的,已经停产了。

路翘直接拍了一张照片发过去,附加一句:已停产。

丛奚没有回复,大概是在忙工作。

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她慢吞吞挪下床,走到窗边,两只手抓着厚厚的窗帘,一把拉开。

外面的天依旧阴沉沉的,小雨淅淅沥沥,敲打着窗户,气氛慵懒惬意,这样的场景似乎有一种催眠的魔力,让人很想钻回被子里睡回笼觉,路翘伸了个懒腰,先用手机下单了跑腿服务,让跑腿小哥下午去妈妈厨房帮忙排队取号。

膝盖依旧是动一动就疼,用棉签蘸了碘伏把摔出的伤口都涂了一遍,路翘给闫骁打了个电话。昨天她把小电驴停在了原处,今天也没力气亲自去处理,只好找闫骁帮忙把小电驴送去维修。

“你怎么摔在那儿?”闫骁语气惊讶,他是oonlight的常客,脑筋稍微转一转,就明白小电驴停在了什么位置,于是开玩笑道,“一个人去oonlight钓凯子?”

“……”

不过闫骁只是随口说的一句调侃,很快应下路翘的拜托,又说起别的,“昨天游戏内测的效果很好,几个小的逻辑bug小徒弟都已经改好了,这个本要是签约发售,定价最低300人民币,赚几万不是问题。”

“嗯。”路翘也感觉丛茉写的很好,要是她愿意签,这个价格对于一个新人的实力,确实是一个很大的肯定。

不过丛茉不缺钱,她只是学一项新技能,去追星。

果然,闫骁接下来就说丛茉改完就把文件统统打包在一个压缩包里,投到了《星侦探》节目组的官方邮箱。

闫骁:“你之前说,我徒弟给《星侦探》投稿是为了追星,她追谁?”

“徐应南?”

路翘不是很确定,她当时在想别的,关于丛茉的聊天,记忆模糊,只记得是一个选秀节目选出的男团成员,人气很高。

“徐应南?”闫骁重复了一遍,停了几秒,估计在用浏览器搜索。

路翘走到了厨房,睡了这么久,肚子早就咕咕叫了,不过和江澄澄安槐这对作人约好了吃妈妈厨房,都已经这个点了,吃太饱也不好,想了想,从冰箱里拿了两个鸡蛋和一颗西蓝花,准备做水煮蛋和水煮西蓝花,先填填肚子。

过了会儿,听筒里响起小声的嘀咕,“她喜欢这种小白脸?”

水煮开了,水汽咕噜咕噜地冒,她没听清手机里的话,下意识问,“什么?”

“没什么。”闫骁否认,又问,“你做什么呢?”

“煮东西。”

“好好煮。”说完,就主动挂断了电话。

路翘已经做好了西蓝花的蘸酱碟,生抽,香油和小米椒,把煮好的西蓝花装好盘,坐在客厅吃的时候,才想闫骁说的是什么。

喜欢这种小白脸?

闫骁是健身达人,肤色微黑,和小白脸完全不搭边。

想到收徒的时候闫骁问的那句“漂亮吗?”,路翘停止咀嚼,白净的脸上露出一丝震惊。

他这个没节操的海王,难道还想发展一段师徒恋?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评论里看到说江延烦的啦~但是他的部分我还是不会动。其实基友看完也说江延傻逼。因为上一章不太尊重女孩子,自大。我挺赞同的,不过他的人设我最开始就表示过了,在他第一次向奚哥打听的时候,整个描写,用词都是很肤浅的。江延在我的设想里,是一个成长型的人物。他在男女关系里,一直是占上风的人,现在喜欢翘翘,也只是始于颜值,很肤浅。他会慢慢长大的,我们不能拔苗助长,我也写过小太阳一样的男配,但江延不是,他有点狗的。如有不喜,就……不好意思啦。然后,亲亲收尾(づ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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