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雍容是被颠醒的。
模糊的视野是颠簸的绿色,忽高忽低,忽上忽下。
意识完全恢复后,才明白自己是被搁在了马背上,视里是一只镫亮的铜马镫,靴子束在小腿,袍子底下露出雪白的弹墨长裤。
马儿的四蹄矫健结实,没有一丝赘肉,明明是疾驰飞奔,却像自带某种韵律。
马背宽厚,足以安放得下两个人。
除了闻名天下的北狄骏马,再没有别的马有这样神骏。
姜雍容看着看日影的朝向,猜测时间过去应该没有太久,看来她后颈上之前挨的那一下不算重。
而且她已经想起来那只手在哪里见过了。
城外元元家,白袍人。
北狄小王子阿都。
没想到他也来了赛马会。
视野中的衣摆是北疆常见的款式,并非北狄特有的衣装,也就是说他进北疆时特地改换过打扮。
姜雍容记得那日在元元家见到他时,他的腰间悬着牛角牌等物,还悬着一把小刀。
那是北狄人用来吃烤肉时用的,此时正地贴在她的腰间。
姜雍容不动声色,一只手缓缓地伸向那把刀。
指尖刚刚碰到刀鞘,手腕蓦然被一把捉住,一个声音里带着一丝懒洋洋的笑意:“美人儿可不够意思啊,怎么醒了都不打声招呼呢?”
姜雍容挣了挣,他的手却像铁铸的一般,顺势将她拉起来,正好坐在他的身前,“美人儿别动,我带你去北狄吃香喝辣,比你跟着那个沙匪强。”
这样坐着的视野可比方才那样趴着要好多了,蓝天与绿地皆在眼前,前后各有几名随从,每个人不单骑着一匹,手里还牵着一匹空马。
姜雍空容的心重重往下沉。
宫中要传急信之时,往往会这样一人带两骑。
盖因一名成年男子至少也有一百多斤,马匹负重久了便跑不快。这时候就换用另一匹,待另一匹累了速度慢下来时,另一匹也休整回来了,由此可以保证最快的速度。
北狄名马本就是天下无敌,现在居然还有替换的马匹,就算是邬世南派人追上来,只怕也早早被甩掉了。
她回望了一眼身后。
除了一名随从紧跟在后,往后便是漫漫草原,一望无际,看不到半个人影。
“没有人来追,美人儿是不是很失望?我可是看准了时机才出的手,风长天要跑到尽头才会回来,等他回来,就算是插上翅膀也追上你。”
阿都笑道,“当时人人都只顾着救火保护银子,双烟雾弥漫的,乱成一片,谁也不知道你不见了。就算等事情完了,他们发现,我们早已经跑得没影了!哈哈哈,谁要他们那几两银子,美人儿你可比那些银子值钱多了!”
姜雍容没有回答他的话,因为视线一时没有收回来。
随从也有很多种。
若是开路,冲在最前面的随从往往是最强的,因为要杀开一条血路。
若是跑路,落在最后的随从则是最强的,因为要负责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