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都当个小混混,永远不可能让家人活得更好,更不可能洗清父亲的污名。
元元当然不可能明白姐姐的心事,只是哈哈大笑:“姐,状元都是男的!”
这是他受伤以来第一次露出这样的笑容,笛笛像是看着一枝珍稀的花朵在面前绽放一般,有瞬间的屏息凝神,然后夸张地“哼”了一声:“那我就扮成男的好啦!”
元元好奇:“就像戏文里那样?”
笛笛用力点头:“对!”
“武小姐,”丫环过来道,“外头有人找。”
笛笛嘱咐元元背书,回来考他,然后跟着丫环来到厅上,就看到了金伯。
“小姐,少爷他现在怎么……”
金伯的话还没说完,笛笛冲上去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襟,“那个人是谁?!告诉我,那个出卖我爹,把我家害到这一步的人是谁?!”
金伯痛苦地摇头:“小姐,不要问了……”
“你睁开眼睛看看,我父亲死了,我母亲瞎了,我弟弟的腿断了,是不是要等到们都死在你的面前,你才肯吐露当年的实情?”笛笛的眼眶酸胀,泪水瞬间涌出来,“我告诉你,到那时你再说什么都没用了!”
金伯脸上的肌肉剧烈地颤抖,哑声道:“小姐,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说了又有什么用?”
笛笛嘶声道:“你不说怎么知道有没有用?!”
“我什么都不知道!”金伯剧烈摇头,“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你还是不肯说。”笛笛松开他,泪水从眼眶里落下来,她抬手拭去,面无表情地道,“你走吧。”
金伯拄着拐杖离开邬宅的大门,雪天路滑,他一不留神,摔倒在地,拐杖滑出了老远去。
金伯试图爬起来,但光滑的地面对于他残缺的身体来说太难了,他挣扎了好一会儿,才把自己翻过身。
拐杖在远处,直摔到了对面墙角下。
一双厚实的棉布鞋在拐杖旁停下。
紧接着,拐杖被一只小手捡了起来。
那是个岁大的小男孩子,紧紧地裹着一身棉衣,戴着一只虎头帽,一只手揣在衣襟里,一只手把拐杖递给他。
他的形容可怖,每个人看到都要被吓了一跳,他先别过脸,不让这善心的孩子看见,然后才伸手接过拐杖。
孩子“啊”了一声,显然也被吓着了,只是下一瞬,他不但没有跑开,反而凑近了,圆睁着眼睛问道:“爷爷,你打过仗么?”
男孩的面孔就凑在面前,眉眼不知怎地就让金伯觉得有几分稔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粗声粗气道:“没打过,你快走吧。”
“你骗人,你肯定打过!”男孩一脸好奇,“我娘说男人上战场多半会带着伤残回来,伤残带得越多,说明打仗越拼命。爷爷你伤得这么厉害,一定是了不起的英雄好汉吧!”
金伯痛苦地闭了闭眼睛,喃喃道:“我算哪门子英雄好汉,我只不过是个苟且偷生的缩头乌龟。”
他拄着拐杖起身,男孩看他艰难,连忙在旁边扶住他。
金伯很少离开善堂看见外人,外人都不喜欢看见他,他也不喜欢看见外人。但这个男孩不单心地好,还胆子大,生得也颇为俊秀,尤其是一双眉眼,让他不由便生出点喜欢来,忍不住道:“孩子,你叫什么?家在哪里?爹娘是做什么的?”
“我叫刘子义,家住北街,家里是开磨坊的……”
刘子义口齿清楚一五一十地答,还没说到自己爹娘,就见眼前这位老爷爷整个人好像都抖了一下,盯着他道:“你、你说你叫什么?”
“刘子义!”刘子义爽快地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