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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第3页)

时秒三人来自人族小部落,他们的部落被妖兽袭击,就剩他们三人侥幸逃出妖兽的魔爪。

他们没有家园,特来投靠华胥部落。

以前前来投靠华胥族的其他人族,若是强悍的一支队伍,直接并入华胥部落,可只是几个落单的小虾米,会直接被当作奴隶俘虏。

奴隶?俘虏?时秒怎么可能会如此委屈自己?直接指派红云、镇元子两人打架,一股做气窜烧了整个华胥部落。

谁的拳头大,听谁的!这个万年亘古不变的道理,到哪都是真理名言。

他们三人瞬间稳坐华胥部落的第一把交椅,可惜时秒嫌烦,没有接任,她只是想找一个地方安心养胎,不是来操劳一个部落的生存。

人族部落发展,她已经操劳过一次了,不想再占太多的因果。

红云、镇元子两人羞红,他们堂堂大罗金仙,蜗居在小小的人族部落,还出手威胁普通人族,要是再抢个部落首领当。

日后传出去,他们的脸面往哪儿搁,他们也推脱不干首领。

三人选了一处灵气较为浓郁的地,搭建房屋,作为府邸。华胥部落的人对三人同吃同住并不奇怪,华胥族现在仍旧是母系系族,一个女人可以同时拥有许多男人。

时秒有两个男子在身边伺候很正常。

可日子久了,也遭人嫉妒。

红云、镇元子两人不仅外貌俊朗,关键身手了得,捕猎小能手。只要他们两人一进山林,绝不会空手而归,总能扛两三只妖兽回来。

部落缺少吃的,他们自然眼红两人的收获。可惜人家实力强,经常一个人进山林,根本不和华胥族部落的人行动,他们也就不能一起分猎物。

“红云,风秀弱弱小小的配不上,我才是配得上你的人。”翁展示她强健有力的肌肉,对着红云直白的示爱。

翁乃现在华胥部落首领的妹妹,先前她也对红云孱弱的样子很不齿,直到有一次山林狩猎时,他们被妖兽袭击,是红云从天而降救了他们。

翁的一颗芳心就挂在红云身上,经常制造机会与红云偶遇。明天她就是成年人,可以找雄性,孕育下一代了。

姐姐安排给她的雄性,她不喜欢,没有红云强大,俊俏。

“姑娘,你——你弄错了什么了?”红云疑惑地回道,呆呆地愣在原地,这姑娘是不是搞错了,居然敢说圣人配不上他?

“红云,风秀根本不碰你们,她只当你们是可以奴隶的雄性,只要你肯跟我结合,我保证绝不再纳任何一个雄性。”翁信誓旦旦地说道。

在她眼里,风秀只不过是幸运地纳了两个强大的雄性。

“姑娘,我怎么听不懂你说的话?”红云愈发地糊涂了。

“滚!”一声怒喝,翁被甩飞,滚落至附近的丛林。

“镇元子,不是说好了不得施展法力。”一旁看戏的时秒悠悠的劝诫道,被挖墙角的我都不生气,你生气个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这周日要入v了,到时候努力有一万字更新吧,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明天还有一更免费的。

这里描述的镇元子采用西游的设定,神通袖里乾坤装过孙猴子,“天地”乃西游记中五庄观挂的那副字,镇宅至宝。洪荒流里镇元子通过“地书”册封地仙,亦也是他被称为地仙之祖的缘故。

里引用了许多神话的框架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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