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仁在重案组这边虽然有常欢罩着,何文展他们几个也很关照他,但他的处境其实有些尴尬,虽然大家都佩服敢于去当卧底的伙计,但在相处的时候,总会有所保留。
加上陈永仁虽然做了好几年的卧底,但并没立下太大的功劳,这次的事等于是在为自己正名。
常欢也没想到,随便碰到三名匪徒,竟然就是三大贼王之一,三大贼王啊,名号甚至比十大通缉犯更为有名。
其中最出名的要数卓子强,能在抢了1亿6000万后还安然无事,甚至还让港英倒赔一笔钱,成了当年最大的新闻之一,也激励了无数从大陆偷渡过来的省港旗兵。
叶国欢的名气虽然要比张子强差了些,但仍旧是警队中的禁忌,常欢从警校毕业的前一年,这家伙在短短二十天内,接连打劫了七家金铺,简直就是个抢劫狂魔。
而且他还是第一个敢在大街上拿着ak跟警方火拼的,凶悍得不行。
警队想抓他们很久了,但叶国欢在干完大事后就销声匿迹了,一直找不到他的下落,现在来看,他们应该是带着抢来的钱回大陆了。
这次又带着那么多重火力武器过来,不用说,肯定是钱花完了,想着回来再干他一票。
不想刚上岸不久,就遇到了军装巡警,还被拦下盘查,不得已,叶国欢只得干掉了这两名伙计。
最倒霉的还是这一幕竟然被路过的常欢他们撞见了,叶国欢现在在医院应该正悔恨着出门没有看日历,才会接二连三的遇到倒霉事。
“黄sir知道了吗?”常欢向陈永仁问道。
“当然,审问的时候他也在那边,就是他吩咐我回来告诉你这个好消息的。”
常欢闻言摇了摇头,道:“抓住了叶国欢虽然是件好事,但你别忘了,我们可是有两个伙计死在他的手中,你表现得那么高兴,万一被他们亲戚朋友看到的话,心里会怎么想?”
常欢的话如同一盆冷水浇在陈永仁头上,他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过了好一会才恢复过来,收敛起脸上的笑容。
“这事是我不对,我会好好反省的。”
常欢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不认识那两名伙计,但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人,被人看到的话,只会笑他们冷血无情,只顾着自己立功,却忘了牺牲的伙计。
“行了,你也不用想太多,以后自己注意点就是了!”
“yes,sir!”
随后常欢便欲回转办公室,这时陈永仁突然想起还有另一个消息没告诉常欢,连忙把他叫住。
“啊头,等会!”
“怎么了?”常欢一脸疑惑的看着陈永仁。
“审讯叶国欢两个同伴的时候,我们还得知了另一个消息。”
“嗯?”
“他们这次过来是为了一个大计划,在他们过来之前,已经先行派了一个同伴与港岛的合作伙伴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