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老实话,无论在什么世界,舔狗(狼)的想法,都没有人能懂。
就算是雷格西最好的朋友杰克,也完全搞不懂,雷格西为什么会爱上春!
狼爱上一只兔子?
那就更不用说……
在知道雷格西放荡的秉性之后。
依旧选择爱她了!
无论是在杰克,或者在每一个正常人的眼里,都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所有人都想知道。
雷格西究竟在想什么!
“……”
雷格西沉默了许久,最终抬起头:“因为我相信,春她不是这样的女人!”
“她一定有什么不得已的理由!”
“不得已的理由?”
众人迷惑且迷茫的睁大了眼睛。
“唔……”
雷格西挠着头一本正经:
“比如?一不小心得了,每天“不跟陌生人来一发,就会死的病之类的。”
“……”
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什么鬼?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病吗?
而且……
究竟要多不小心。
才会得这么离谱的病啊?
再而且……
就算这病真实存在,而且春也真的一不小心得上了,那也不对啊!
春是二年级生,满打满算,也就在切尔顿学院刚好呆了六百天。
以一天跟陌生人一发的速度。
也该只有六百人才对!
可现在……
光是这些吃瓜群众。
都能凑出快一千人了!
要是在加上,没有来吃瓜的,这个数字,少说也要再乘个好几倍。
这数量……
也对不上啊!
“……”
雷格西毫不犹豫:“那就是得了,一天必须跟好几个陌生人来一发的病!”
“……”
大家伙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