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格格党

52格格党>谪仙 > 120花仙(第4页)

120花仙(第4页)

顾明恪听到这个名字,沉默了一会,平静道:“她不会回应的。”

他语气平淡,但意味却十分绝对。李朝歌疑惑地挑眉:“为什么?”

为什么呢?顾明恪翻过一页书,没有回答。

因为牡丹花仙被他亲手剥夺仙骨,打落凡尘,进入轮回受六世之苦。天上已无牡丹仙子,祭文如何会有回应。

顾明恪不肯说,李朝歌即便觉得他态度奇怪,也问不出什么。但若以为这样李朝歌就会放弃那就大错特错了,人定胜天,天不回应,她就去找人。

李朝歌派出所有人手,在民间寻找擅长种花、尤其擅长培育牡丹的巧手。高手在民间,李朝歌还真找到不少。

大唐钟爱牡丹,洛阳周边专门种牡丹的庄子有不少。一个农妇听到李朝歌的要求,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为难道:“让牡丹在冬天开放……娘子,民妇手拙,种不出这种花。”

这是他们寻找的第六个牡丹巧手了,果不其然,和前面几个一样,这个农妇也没有办法。

李朝歌暗暗叹气,正打算去下一个地方,就听到农妇迟疑地说:“不过,民妇倒知道一个人,他们夫妻酷爱种花,妻子更是兰心蕙质,心灵手巧。经她手种出来的花,无论多么娇贵的品种,都能顺顺当当长大,连虫子都不发。如果是她,兴许能种出在冬天开放的牡丹。”

白千鹤和莫琳琅相互对视,李朝歌眼眸微动,问:“哦,她是谁?”

李朝歌并没有表露自己的身份,农妇只以为面前是一位普通贵族女郎,便大咧咧说道:“这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民妇一家还住在乡下,和那对夫妻的房子所隔不远。他们夫妻俩极为恩爱,两人与世无争,夫唱妇随,侍弄花草,门前只养了一条黑狗看家。尤其是那位娘子,长得极其貌美,说话又温柔大方,平日只和花花草草打交道,我们都说那是天上的仙女下凡呢。她的闺名……哦对,就叫牡丹。”

女子中有许多人以花为名,李朝歌没有在意,问:“那她的丈夫叫什么名字,现在住在何处?”

“夫郎我有点记不清了,这得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我只记得总有流氓骚扰他们一家,牡丹忍无可忍,就和丈夫搬走,貌似去西南隐居了。他们家的夫郎名字还好记的……好像叫杨华。”

“杨华,牡丹。”李朝歌默念这两个名字,追问,“他们去何处隐居?”

农妇用力拍脑门,她实在记不清了,就扯开了嗓子喊他们家男人:“孩子他爹,以前咱们村里的牡丹娘子和杨郎,你还记得吗?”

“牡丹那么漂亮一娘子,怎么不记得?”

“呸!”农妇愤愤啐了一声,骂道,“老不正经的,一会我和你算账。杨郎一家搬去哪儿了,你知道吗?”

农田里,一个黝黑粗糙的汉子挠了挠头,犹豫道:“好像去剑南了,一个叫屏山的地方。”

莫琳琅赶紧把这些信息写下,杨华,牡丹,屏山。莫琳琅一边写一边在心里叹气,剑南啊,那么远,他们还来得及吗?

莫琳琅忙着写字,自然没有注意到,李朝歌的眼睛狠狠一缩。

屏山?

李朝歌心中惊骇,但她脸上没有流露出异样,依然镇定从容地问农妇:“他们夫妻两人还有什么亲戚吗?”

屏山距洛阳路途遥远,李朝歌最是知道那里的路有多难找。元日天后就要用百花了,现在赶路肯定来不及,李朝歌只能打听杨华和牡丹的亲人,说不定,其他人手里还有秘方。

“亲戚?”农妇和她的丈夫一起冥思苦想。农妇最先想起来,快言快语说道:“牡丹没听说过,她一直独来独往,从没见过她有什么亲戚朋友。反倒是杨华,他好像有个表弟,叫宋闻。”

农妇热爱在村口闲聊,所以时隔多年还记得杨华家的亲戚情况,但宋闻住在哪里,现在何处,她就一无所知了。不过这对于李朝歌来说不成问题,她问清楚杨华和宋闻的籍贯,打算直接去京兆尹查户籍。

身为公门中人,寻人可从不依靠八卦。李朝歌带着人手离开,她转身前,无意般问:“牡丹家养的那只黑狗,长什么样子?”

农妇愣了一下,没明白李朝歌问这个做什么。她心直口快,热情道:“黑色的,毛特别长,凶得很。牡丹长得好看,时常有小混混上门闹事,那条黑狗就对着人咬,嘴筒子这个地方还被人打出一条疤呢。”

莫琳琅和白千鹤站在不远处,不明所以地等待李朝歌。李朝歌点点头,脸色上看不出任何波动,就仿佛只是随意一问。她对着农妇轻轻一笑:“多谢。”

果然,农妇口中那条黑狗,和李朝歌离开黑森林时,打伤的那只狗妖一模一样。

李朝歌分明记得,顾明恪当时也在,还从黑狗嘴里夺出来一颗仙丹。这颗仙丹从何而来?牡丹和顾明恪,又有什么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评论抽30个红包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