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
钱德勒举手:“我亲爱的朋友,你确定你是从开头,而不是结尾讲的吗?你昨天晚上真的没偷偷查案吗?我不想大惊小怪,但你这些结论到底是怎么得出来的?”
第一次与奥尔一起查案的时候,钱德勒还是能想明白奥尔查案的思路的,只不过是慢了奥尔两……三拍?
可现在这次,明明他和奥尔看的一样的东西,奥尔也为他讲解过,但是,他怎么一点都没看出来?
“别着急,我确实是从开头的地方讲的。死者的双脚有着远超年龄的厚茧,她的大腿与小腿有很明显的甚至强壮的肌肉,感谢子爵的帮助。”
奥尔对葛雷帕子爵点头,子爵也对奥尔点头回礼,奥尔接着说:“最沉迷舞会的小姐,也不会有这样的双腿与双脚,所以,长时间穿着高跟鞋,又从事高强度运动的女性,基本可以确定,她是一位舞女。
以她的年纪,有x经验,却从未生育过。会发生这种情况,她大概率是已婚的忠贞女性,而夫妻双方有一方有异。感谢娜塔莉的工作,她让我们知道,死者的子宫被干净利落地摘除,但剩余器官还在。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她在死前没有被侵害过,但无法确定是否进行过深入的行为。
在死者腹腔被整齐掏空的情况下,这些残留的部分就显得突兀了,它们很像是被故意留在那的。要么是这位凶手有着特别的爱好,要么这是在暗示什么,而这一段器官的暗示,就很容易猜测。同时隐含的还有子宫被取走所代表的意义。
丈夫或未婚夫身体功能有问题的几率更大,这样她从事工作的地点应该是档次较高的舞场,而非舞台。”
奥尔停顿了一会儿,给几个人思考的时间。
这个年代虽然有拳击、摔跤、马球、赛马等竞技运动,但固定赛事还在酝酿阶段,大部分都属于有钱人的娱乐,专业的女运动员根本不存在,马戏团的女演员穿的也不是高跟鞋。
死者的双腿与畸形严重的双脚,已经证明了她的身份。
那些在舞台上光鲜亮丽的女郎们和先生们,也都要出卖身体。这不是职业歧视,这就是现在这种职业的生态。台下人既欣赏他们的舞姿,也挑剔着他们的身体。就算更高雅的芭蕾与歌剧,那些被称呼为艺术家的舞者与歌者们,无论男女也面临着同样的命运。
奥尔说的档次较高的舞场,是指俱乐部。去那消费的人们,会购买女郎手中的舞票,好让她们与自己共舞。那是一种社交,男士们一般会显得更绅士些,女士们可拒绝更深层次的行为,这种舞女更适合称呼为伴舞女郎。
但穿着高跟鞋,每天不停地跳舞,这也是体力活。这锻炼出了她强壮的双腿,就像奥尔在蓝星看到的交际舞比赛中的那些女性的腿一样。
至于女子器官所代表的意义,这就很复杂了,从马车上众人表情的难看程度,就知道他们绝对比奥尔想得还要多。
“当然,再次感谢娜塔莉的严谨……”
娜塔莉瞪着他,显然觉得奥尔废话太多。
“咳!缺少内脏,部分推论并不准确,比如查验不出死者是否堕胎过。但这也并不会改变我们的大多数推论,即死者与伴侣之间感情不睦——孩子是被打掉的,那么当然不和睦。孩子是因为她的工作而掉的,很显然她没换过工作,她脚上的茧子没有任何软化的迹象,甚至脚上还有新磨出的伤口,她的伴侣并不真的关心她。
我们现在得到的躯体部分,并没有致命伤,她是在死后被开膛的。所以可以确定,致命伤在她缺失的躯体部分上。
死者的右臂没有任何防卫性质的伤口,身体其它部位也没有除分尸切口外的小伤口。她要么是被一击毙命,要么是在没有任何反抗的情况下,左臂受伤流血致死。前者不需要多说,后者有极小的几率是自杀,也可能是被人下药。
无论任何一种死亡方式,都说明这位身体强壮,又拒绝出卖身体的伴舞女郎,让凶手靠近了。
死者的尸块很新鲜,她是死亡后被迅速分尸的。无论是哪种被害方式,包括自杀在内,这个分尸的凶手,都更可能是与死者亲密的人。”
“凶手就是她的丈夫或情人!”葛雷帕下意识嚷嚷了出来。
“更正确地说,丈夫与情人是第一嫌疑人。”奥尔摇了摇头,“除了隐藏死者的死因,凶手留下死者的部分残肢,不外乎是为了收藏、食用,隐藏死者身份的意思。但为什么要取走双手呢?
手这个位置很特殊,所以最初我以为它们是作为纪念品被凶手留下了。
从女死者的腹腔中取出一双男死者的手,也被我认为这是对女死者的一种羞辱。直到昨天罗森伯格带来的消息,让我知道我很可能想错了。”
葛雷帕忍不住问:“那实际上代表的是什么?”
“代表一个秘密。”
“???”
“我不是说这件事是秘密,我是指这个手的象征,就是一个秘密。好像我越说越难理解了……这么说吧。昨天我们都看到了那些信,并且对那些信都达成了相同的意见——写信的人迫切地想要让所有的报社都知道,索德曼出了一个来自与飞利浦王国的连环杀人犯,并且鱼尾区的那个神探把这案子接下来了。”
奥尔指了指自己,众人随之点头。
“基本上罪犯想让我们干的反面,就正好是我们该去干的。”
达利安:“罪犯想让我们找一个来自飞利浦王国的连环杀手,可实际上我们应该找的,应该是一个索德曼本地的独立案件杀手?”
“对。当然,如果我们行动不够快,以现在的情况看,他也可能进化为一个连环杀手。
另外,他的行为更为我们带来了重要的线索——相比起处理尸体的大师级手艺,实际上凶手不像他自己认为的那样聪明与知识渊博。
那些信件上的语法错误更证明,他是懂飞利浦语的,但只局限于诺顿帝国版飞利浦语。说明他受过高等教育,但出身普通,家族里没有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好辅导的长辈,更请不起家庭教师。”
他那个语言方式类似于种花家的goodgoodstudy,dayday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