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像茶艺师就是粗粮,虽然伤嗓子但是挡饿,而且咀嚼的同时也还能算苦中作乐,品尝起来算别有风味。
但好女孩就不一样了。
像清伊小泉整天这白给倒贴说不定两颗糖果就能换回两个大胖小子的好女孩,说实话整天在泷谷泽面前晃悠诱惑力是很大的,不亚于一个饥肠辘辘的人看着一个大白馒头就在脸前。
他能忍到现在,已经是道德约束感的极限拉扯,并非是他自己不愿意。
好女孩就像精米一样。
哪怕不吃到嘴里,也能用鼻子闻得到香味,而且这就是一种享受,可这不代表不想闻完之后再在嘴里咀嚼。
以前睡觉隔得远还没事。
现在腿都架上来了。
很好,肥羊,你是在玩火。
泷谷泽暂且忍下摸着她小腿,然后手指渐渐滑到裙里的冲动,只是自顾自的吃着冰淇淋随后到:“摸什么?”
“我的脚啊!你这色鬼不是最喜欢摸我的脚吗?上次你都恋恋不舍来着!”
上次的被摸她记得很清楚。
明明这家伙就是色,就是想摸自己的脚而已,还在那里装正经说什么按摩特别好,哪怕被自己拆穿了也不肯放手,清伊小泉觉得他就是有怪癖。
不过这样也好,有怪癖自己能满足就行,说不定还能成为制胜法宝呢。
可第一次把腿架到男生身上,还是在大街上自己主动,清伊小泉的内心还是有一点点小羞涩的,虽然路过的行人从没往这边看上一眼,但她却感觉四周都是盯着她看的眼睛,这种强烈的羞涩感让她的心小鹿乱撞起来。
她把脚往他怀里拱了拱,脚趾不自觉抓紧催促道:“只准你摸一分钟。”
然后她又小声的嘟囔了句:
“这样总够补偿你了吧。”
其实想想这家伙变态也挺好的。
只是喜欢脚也没什么的嘛。
而且前几天在网上查的驭夫术上也说了妻子最好的法宝是身体诱惑,保持新鲜感,无论丈夫再怎么厉害牛气哄哄的,回到家一样赔笑跟个小狗似的央求着妻子干一些很羞羞的事情。
看来光是动嘴皮子没用,也对,这家伙嘴比我强,不用点其他招数还真不行了,脚的话最多就被摸摸而已。
不然还能用来干什么?
最多给他踩踩背?
清伊小泉觉得能接受,毕竟比起按背捶背而言,貌似踩背更省力,而且还能把这混蛋踩在脚下,想想就让人愉快,真是个好办法,现在让他摸摸消了气也行,自己也不算是也别亏。
然而就在她觉得泷谷泽肯定又跟个变态一样如同把玩绝世美玉一样摸她的脚的时候,却听见了意外的答案。
“从你今天除了见我之外都没有出过门为止开始算,上午陪我去了一趟邮局大概来回走了两公里,晚上来吃饭肯定走了不少路,再加上从餐厅出来走到现在,你的脚出了不少汗吧,虽然以我现在坐的距离闻不到,但看着你貌似有点微微浸湿的袜子就知道不好闻,麻烦你最好现在立马穿上鞋。”
泷谷泽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
平静到好像说这些话就像是那些发表论文的老学究在看参考文献,根本没任何感情,就是在客观评价而已。
可羊脑全力运转了好半天。
她终于消化了这些信息。
清伊小泉微张着小嘴,扭过头不可置信的喊道:“你竟然说我脚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