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二十个黑衣打手尾随而来,安静下来的人群迅速分立两侧。和煦的光影下,缓缓走出一个修长的人影来。
入目瞧见一粉雕玉琢的公子哥儿,身高八尺有余,长身玉立,身着了件金百蝶刺红锦缎,腰间缀着条青玉缎带,墨色的长发如织缠在脑后,束了顶玉色发冠。
下人堆里娇养出来一副极好的皮囊,一双含情的桃花眼,瞧人的时候被眼角的涟漪勾动,浑身透着富贵的痞气,当真是生的宝华照人,举世无双。
一看就是谁家混不吝的少爷,闲的无聊来到集市上到处闲逛。
直播间儿有不少人被美貌迷了双眼,一脸迷妹脸道:
【这位公子生的当真俊俏!】
【这就是那种娇生惯养的古代小包子吗?】
【一看面相就是又温柔又多情,好米好米!】
……
谁料下一秒那人却傲着一张脸,不怀好意地勾起线条迷人的唇角,突然伸手对着十层蒸笼推了过来。
许婉眼疾手快,弯腰上前一把扶住,蒸笼冒出热腾腾的浪气呼在脸上,半张脸隐在白色的雾气里,偷偷打量着那熟悉的打手,丝毫不敢放下戒备:“这位公子,我与你近日无冤,往日无仇,又按时交了租子,都是老实人,小本买卖而已,并不曾得罪于你!”
“无仇?”纨绔公子哥儿浓墨般的眉头轻轻一挑,为着刚才并未得手恼了些,揣起两只手在锦缎袖中,侧眸瞧了眼坐在狸花石板上的沈辞玉,又将目光落回到许婉的身上,居高临下俯身望着沈氏包子四个大字道:“你就是传遍了百十里的悍妇女阎王,那沈家娘子?”
许婉无奈地点了点头,她也不知怎的成了这般名声?虽然内心一万个不想承认。
“我怎么觉得你身后的男人,面貌有些熟悉,似在哪里见过?”纨绔公子哥儿忽然紧锁着眉稍,越过许婉细细打量起了沈辞玉。
此时,一张裹满灰尘的白纸画像随着风卷在一处,顺着摊子底下呼啦啦飘过来,许婉眼尖儿地把纸踩在脚下,用力点着脚尖碾成一团坑坑洼洼的破碎物。
近日,三皇子的抓捕令贴的满大街都是,随处可见,沈辞玉身形削瘦,外加上过了病气孱弱不堪,又以白绸蒙了双眼,沈家三郎常年痨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才未引起察觉。
“这位公子定是认错人了。”由着掩饰的缘由,许婉嘴角不自然地挤出些笑容,令人瞧上去似在讨好。
纨绔公子哥儿听闻,身上咄咄逼人的气势愈发强盛,从上而下一点点逼视而来:“一个瞎子,一个悍妇,倒是般配的紧。”
许婉被逼的连连后退,不时用余光偷瞟着身后的沈辞玉,只见他面色平静,并无波澜,这才回眸迎上压迫的目光,反以压倒性的气势逼迫而去:“我家夫君会好手艺,我又勤劳摆摊做生意,不像某些人,闲的无聊到处闲逛,净给别人添乱!”
纨绔公子哥儿的脸色愈发不好看起来,青一块紫一块的,一双潋滟眼睛眯成一条细小的线。
人群中有人好心出声提醒道:“娘子快别说了,此乃林家三少爷林长忆,是这条西市街的总管领头人。”
林家?莫不是娘做那绣活儿的林家?
林家过去同村民一样是穷苦人家,家里共有三子,省吃简用勒紧裤腰带为儿子攒束脩,两个长子倒也争气,纷纷考取了功名。
二郎林长生模样生的俊俏,又得了三鼎甲子第三名探花,一入朝便被魏侯爷榜下捉了良胥,娶了魏家庶女,又因着魏侯爷站位新帝,一朝夺得势鸡犬升天,林家也因此备受青眼,一跃成为名门贵胄。
林家大郎林长安虽没有二郎出色,倒也中榜三甲子第一名,传腚赐进士出身,主动请缨来到这秀水村做了县令。
由着考了这许多年,错过了婚娶的年纪不说,又加之人长得丑了些,脑门处有些脱发,至今尚未婚配。如今苦尽甘来,倒也有媒人为他说上一二桩媒,奈何均被县令大人以年龄太小婉拒了。
而说起这第三子可有些说头了,林长忆比着两位哥哥生的年纪小了整整一轮,模样是一等一的出挑,比那探花二哥样貌还要好看上几分,又是个极其聪明伶俐的,别人用尽脑子思虑半天解不开的,他打眼一瞧眼珠一转便能想出对策。
那时林家欢天喜地,又是拜祖宗又是感谢乡里乡的,只寻思这三儿子怕不是惊世之才,没准混个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不是不可能。
谁知这林家三郎顽劣得紧,上树掏鸟蛋,河沟里摸鱼,上山打鸟玩乐是把好手,唯有一件事不喜欢读书,瞧见那书脑袋便发疼,每次都要送医晕倒的境地。
一开始林家以为林长忆得了怪病,时日长久了发觉此子不是读书那块料,便也逐渐看开放弃,而由着两位哥哥着实优秀,林长忆整日无所事事,常常被村民议论,成为饭后茶余闲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