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临近六点的时候。
顾千和姜以粥已经从香记酒店下来,来到了那辆漆黑色奔驰维沃特房车旁边。
顾千已经上车了。
刚才给姜以粥系了下鞋带,不知道姜以粥的小脑壳里面都在想些什么东西。
有一说一,顾千并不是那种很会谈恋爱的男生。
很多时候顾虑的也是自己舒服不舒服。
在顾千看来,谈恋爱就是先要悦己的,总是琢磨对方开不开心。
有没有因为自己的一句话多想,或者是做了什么事情,让对方和自己产生隔阂了,是一件很麻烦没必要的事情。
这本来不算什么问题。
可姜以粥恰恰就是那种会多想的人。
偏偏姜以粥表面上,还表现的大大咧咧,很少让顾千察觉到自己的情绪。
刚才顾千给姜以粥系鞋带,也就是顺手的事情。
情侣嘛,刚才姜以粥还给顾千系鞋带了。
可姜以粥却有些多想,因为顾千不会营造两人的亲密关系,所以觉得有些不舒服。
应该说是一种又痛又快乐的感觉。
姜以粥也没有谈过恋爱,她觉得可能谈恋爱就是这么一种感觉。
因为喜欢顾千,所以觉得这些都没什么,都是需要她自己慢慢消化的。
漆黑色的奔驰维沃特旁边,树影晃动,早上还没有到六点,晨光熹微,透过阳光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太阳轮廓,正在缓缓升起。
整理好情绪,姜以粥终于打开车门上了车。
刚才齐诗染把姜以粥的情绪弄得有些低落。
但只是因为顾千给姜以粥系鞋带,这么一个不起眼的举动,就让姜以粥心里暖暖的。
她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女生,漂亮是很漂亮,但矫情又很矫情。
最矫情的地方在于,明明自己在意很多事情,偏偏还不想让对方觉得自己矫情,所以表现出一副大大咧咧什么事情都不在乎的模样。
这样一来,很多负面情绪就只有姜以粥自己承受。
但好在,和顾千谈恋爱,姜以粥是甘之如饴的。
。。。。。。。
“千哥,我昨天看你发的地址,感觉你老家离市里也不是很远啊”
吴权坐在主驾驶上,打了个哈欠。
像吴权这种混不吝的纨绔富二代,虽然有些格局,但在作风上大体还是富二代的那一套。
起这么早,一整年都很少出现。
“差不多十公里,你跟这叫不远?”
顾千被逗笑了。
心里却想起了爷爷还在的时候,每次带自己去市里,骑着自行车都要骑很久,还要经过很多崎岖的土路,颠簸的不行。
虽然在市里有公交车可以做,但每次放长假爷爷来市里接自己的时候,顾千的记忆都很清晰。
苦的滋味不少受,也不会消失的完全干净,顾千现在过的随心,出入五星级酒店,开的跑车豪车也有,买的大几十万的腕表都懒得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