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冬此刻坐在丛林草木中间,隔着玻璃窗一边欣赏鲜花胜放小溪淙淙,一边漫不经心地听秦城侃侃而谈,“餐厅的定位人群是金字塔的最顶层,这类人选择餐厅关注的已经不仅仅在于食物本身了,他很可能需要招待显赫的合作伙伴,与一个很特别的人约会,嗯,一个不希望被人看到拍到的约会……”
秦城舒服地把两手展开靠在沙发上,往常阴郁的眉眼此刻飞扬,“我呢,不仅为他们提供世界级的餐点,我还给他们最想要的东西——,以及……”
他卖了个关子,引得丁冬好奇,“以及什么?”
“以及身份上的认同感。你看着吧,过不了多久,ven就会成为本城富豪云集的地方,ven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意味着高贵、低调、最顶尖,是有钱也不一定进的来的地方。”
丁冬享受般的咬了一口松饼,这是刚才秦城特地为她做的简单下午茶点,可口又蓬松,她调皮一笑,“这样的定位可不亲民,我可要趁着没开业多吃点,以后若没有个亿万身家壮胆,可不敢来呢。”
她眯着眼睛品尝,面露感慨,“在穷人眼里,也许松饼的味道也不比鱼子酱和松露差呢。”
秦城见她吃得开心,被勾得也拿了一块松饼吃起来,“你可是本店唯一的尊贵,小吃货不来给哥捧场,会让哥失望的。”
他认真地看着她,“你忍心让我失望吗?一个厨师每天精心制作,也许只是为了给某一个人品尝,这世上所有的赞美,都抵不过她一个品尝美食时一个飞扬的眼神。”
丁冬愣了一下,“会有这样的厨师吗?”
“有的,我遇到过一个。那是个来自阿尔巴尼亚的胖男人,他和我一起做学徒,我们在里昂的小酒馆喝酒聊姑娘,到了最后,这个200斤的可怜家伙哭得像个傻帽。多心酸的人哪,从小就喜欢门对面的长辫子姑娘,姑娘很喜欢吃甜点,那个痴情的家伙为了爱情笨手笨脚去学甜点,后来他能做出这个世界最美味的食物了,姑娘却跟别的男人跑了,她甚至不肯多看他一眼。”
秦城笑了笑,“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很多傻子。”
“秦哥,你傻过吗?”
这个问题一出,秦城明显犹豫了一下,再看对面丁冬晶莹透亮的眼睛,他说,“站在你家天台上想跳下来的时候,就是个十足的傻瓜吧。多可笑,一心求死的人,有勇气去死,却没有勇气活下去,连那200斤的胖子都不如,人家现在可是苦尽甘来娶到个墨西哥选美小姐呢。”
丁冬满怀真挚,“秦哥,你也会遇到幸福的。”
秦城举起酒杯,“借小朋友吉言,哥哥已经遇到了。”
丁冬眼睛一亮,正想细问下去,不料有个促狭的男声突然在身后响起,“二哥,这么美好的下午,红酒美人相伴,好不惬意啊。”
来人的语调透着一股散漫不正经,丁冬诧异回头,见那男人打扮时尚,满身纨绔,有些细长的眼透着花花公子才有的玩世不恭,轻佻的语气更是让人十分不舒服。
这个人正是宴会那晚一直不怀好意盯着她的陌生男人。
这个男人叫秦城“大哥”,想必就是秦渊那同父异母的兄弟之一了,只是不知道排行老几,但看样子,和秦城的兄弟关系是不错的。
她心里正疑惑,来人就笑着对她放电,“美女,我能坐在你旁边吗?”
丁冬无法,只好勉强点头,“好啊。”
她低头饮茶,躲避那人过于热切的眼神。
她不会忘记,那个晚上,这双轻佻细长的眼像是毒蛇一般攫住她不放,透着一股无法让人喜欢的邪气。
“二哥,不介绍一下吗?”公子哥笑着看向秦城,对丁冬很感兴趣的样子。
秦城心知自己这个弟弟就爱拈花惹草的浪荡个性,略感头疼,还是对丁冬说,“丁丁,这是我家老五,秦牧。”
他下巴向秦牧点了点,“这是丁冬,我在b城停留时她是我的邻居。”
秦牧眉一挑,靠近一些,大咧咧盯着丁冬的侧脸,“我一直记得丁小姐,那天晚上家宴上穿着红裙的丁小姐简直让我移不开眼睛,嗯,我觉得丁小姐很面熟,我们之前在哪里见过吗?我是指家宴之前,我们一定在哪里见过吧?”
丁冬不喜欢秦牧身上的男士香水味道,身体下意识躲避他的靠近,僵笑道,“我没有印象,我不记得见……”
她突然停下来,一段尘封的记忆猝不及防地窜入她的脑海,是的,她想起来,宴会那次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更早的时间,她见过这张嚣张跋扈的俊脸!
那应该是两年前了,她刚入行做狗仔记者,虽然与成为财经记者的初衷有些偏离,但心里装满雄心壮志,很想挣钱在这座房价高企的海滨城市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那时她跟踪一个二线女歌星到了一个pub,蹲守到半夜12点,那个女人终于醉醺醺出来了,一个瘦削的高个男人亲昵地搭着她的肩膀,把嘴里香烟塞到女人的嘴里,女人享受地深吸了一口,伏在他怀里咯咯直笑。
丁冬远远就闻到了一股大麻的靡乱味道,猜到这个公子哥可能就是女歌手最近急速上位的原因,没想到刚拍两张,就被他的保镖发现,然后被呵斥地走到男人的玛莎拉蒂跑车前领罪。
这个男人显然是清醒的,他抽着烟,晦暗不明的脸躲在烟雾后面,只有一双充满邪气的眼睛像毒蛇一般盯着她,只一眼就让她瑟瑟发抖,以为自己要早早殒命在这个冷冰的不夜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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