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前第一杀手冷酷无情地思索着收割流量大法,和他的摄影师宋红梅讨论了几天,拍了个“杀手不太冷”类型的视频放上去当广告,反响很好。
总而言之,真的当过天下第一的人,武功、心智、聪明、坚韧,样样都不差,不必担心他的工作。
陆小凤继续躺尸中……
其实过了那一阵儿的难受劲儿,他也就看开了。说真的,他交朋友的确是五湖四海、鱼龙混杂,他既能与江南花家、万梅山庄、白云城这样的有着深切的联系,也可以在广府之中,七拐八拐,找到当地的地头蛇,吃一碗鲜美无比的蛇羹。
这样的人,朋友里出几个野心家的概率也的确会比较大。
但那能有什么办法呢?
陆小凤只能苦笑着自嘲:“看来我要一辈子
被朋友坑啦。”
一辈子被朋友坑,他自己却能一直保持赤子之心,从未算计过任何人。
倒霉的陆小凤、可爱的陆小凤、令人敬佩的陆小凤。
他的胡子已经长出来了,又修剪的极为整齐、极为讲究。到了深秋,没法子穿痛衫t恤,他的穿衣品味居然直线上升——米白休闲裤、粉红衬衫和浅色皮夹克,配上半丸子头,居然还颇有一种流浪艺术家、游吟诗人的感觉。
顺带一提,陆小凤去剪头发了,原本是及腰长发,现下只到上背部,所以扎半丸子头才不显突兀。
就差耳钉了。
秦蔻兴致勃勃地买了耳夹给他。
顺带一提,一点红打过耳洞的耳朵到现在还会时不时的发炎,耳垂经常红红的……他这个人或许并不是很合适做杀手,因为他的身体体质根本就不是那种特别糙的。
这几天,陆小凤的日常活动就是去附小门口接阿飞回家。
这么一个浪荡艺术家,英俊、修长、讲究,在附小门口就像个显眼包。
阿飞对陆小凤没什么排斥,在姑苏,陆小凤还教他骑马来着,他们之间,也是一种朋友间的关系。看见陆小凤等在门口,阿飞淡淡一点头,说:“嗯。”
花满楼双眼复明,除却要定期去医院复查之外,近来的日子都是在大学里蹭课度过的。
植物学的课。
植物园是不大好逛了,x市地处西北、四季分明,本身植被就没有南方那么丰富,一到深秋、落叶落完,枝桠光秃秃的,像是一只只朝天空伸出的枯手,植物园也有很多植物都已落完了,不大好逛。
所以他开始去大学里蹭课了,顺便还去人家的图书馆里坐着,偶尔和陆小凤一块儿来接阿飞下学。
阿飞没多大反应,牛皮糖陈宇泽的反应比较大。
陈宇泽觉得沈飞家里人一个个都好酷。
就是……很说不出来的那种酷!
而且这个陆叔叔还喜欢和他们一块儿逛学校门口的小卖部!
陈宇泽超级热情,冲上去当导购,务必要把每一种辣条的好吃点都给陆叔叔讲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