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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节 顺其自然(第1页)

()那天晚上,从医院醒来的刘贞,在睁开眼睛之后看见床边站着的是我,随即将头转到了另外一侧。半晌,她只说了一句:“我不需要人陪。”

我没有回答,也没有什么话可回答。坐在一旁呆立了一会儿后,便识趣地离开了。

我知道,那个时候,我的存在只会让刘贞加重痛苦。不过,离开医院,我忽然想回曹家。而选择回去却并不是想见什么人,却是想见那个我窗外的老朋友,梧桐树。

我打开窗子,想伸手去摸摸它那粗糙的树干,结果却发现,我和它之间的距离,在空间上,总是又远又近。我探过身子踮起脚,却发现还是差了那么一点。于是,我忽然想起,在我世界中,我曾和那些庸人也都是这么远那么近的距离。

那天晚上,因为我的过错,也因为刘贞一生当中不可磨灭的痛,星星,都暗淡了颜色。

我作为事件的主人公,却没有办法因为刘贞而去向李恺讨说法。我内心当中其实是想为刘贞打抱不平的,但却因为这特殊的身份而举步维艰。

李恺和刘贞在一起,也已经有两三年之久了,即便是当时,在我看来他们关系已经画上句号的一刻,我仍然觉得在他们两个人面前我没有勇气。那种勇敢的缺失,就仿佛是趴在桌子上眼睁睁地看着李恺将刘贞甩在我身旁,却无能为力的那种痛苦和无助。

我对刘真是亏欠的。真的,我特别想去和她说一句对不起,却延迟了好多年之久。

事发之后的李恺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依旧在公司里面趾高气昂,耀武扬威的。每每看见他穿梭在办公楼的角落,我都有种冲动,想冲过去撕下他那张伪装的面具,将他那光鲜亮丽外表下污浊不堪的内心世界展露给众人看!但是,理智,最后还是占了上风。

我灰溜溜地辞了职。辞职之前,却不忘将在李凯那里得到的,有关于他侵占公司财产的不法行为,以匿名的方式邮寄到集团总裁的手里。并回家静待着李恺事业上的变故。

一切都在计划当中。

那一天,我坐在沙发上抱着抱枕,眼前的手机噼里啪啦的都是信息,原单位的同事一个接一个地告诉我李恺被人告发的事儿。但我看了看,却面无表情。我原本应该高兴才对,但却不知为什么,当时的自己仿佛输了那场复仇的仗,完全没有胜利的喜悦。

李恺被公司报了警,并且告了他。在他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天,赵嵩开了一瓶红酒说要和我庆祝。他在高脚杯里倒了半杯,我看着那暗红的液体却久久不敢拿起那个杯子。赵嵩的眼笑眯眯的,他说:“沐夕,你真好。”

我的嘴角轻轻一扬,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来。

我算是赢了爱情,输了友情吗?不是。

我一饮而尽,却感觉,那划过喉咙而滑进到胃里的,是刘贞的眼泪和鲜血。

很早之前我便说过,意料之中的背后全都藏着意料之外。而意料之外,便是集团顺藤摸瓜,还牵出了李恺窃取和贩卖公司机密的重大事件。随即,李恺吃了官司,并且面对着对集团巨额的经济补偿。

得知这个消息的那天,我有点慌。我拍着胸脯有些后怕,如果,我的一意孤行让刘贞挺着肚子,而反手将肚子里孩子的爸爸送进监狱,那我岂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当下,又和罪人有什么区别。

那段时间,我基本上都是独自坐在沙发上发呆,想已经发生的事儿,想一切不可能发生的事儿。赵嵩告诉我,他找到了新工作,但我也没有兴奋,没有在意,更没有核实。从赵嵩那里搬出来之后,我便没有再搬回去,尽管,我一直以他女朋友的身份自居,不过,距离拉开的,可不仅仅是空间上的离别愁绪。

李恺的案子,在第一次开庭审理的那天,刘贞出院了。我本来想去接她,但想了想还是做罢。我听说刘贞随后也辞了职,本以为她会安静地在家休养,没料到,她居然去自修了法律!

这个消息,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并且说,外面都传,她学法律,是因为李恺。

这个说辞让我无法接受。我不明白,李恺究竟有着什么魔力,能让刘贞一而再再而三的如此对他?毕竟,这个男人从来就没有爱过刘贞!并且,他的道德沦丧已经让刘贞丧失了一辈子当母亲的权利!而刘贞为此竟然能为了他而放弃自己的工作,以及大学四年所学的专业,转而去自修法律?

倘若不是我在这之前有错在先,恐怕,出于同学的关系,我也会去敲开刘贞的门问问清楚。

法律这个东西我没有学过,但是我猜想,凡是有点儿常识的人,都应该能知道,法律的枯燥与严谨以及它的深奥,就注定它是一门很难的学科,尤其还是要自学成才!

很久很久很久之后,刘贞和我讲:

“其实,在那之前,我有过感觉。不过,即便如此,我也相信,你们之间不会有什么。后来,大家都长大了,我就想,你说,这李恺心气儿这么高,是不是因为年轻不成熟?那我就等呗!等他成熟了,接地气了,就一切都好了。只可惜,我忘记了一件事儿。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总是喜欢反其道而行之。我们称其为另类。殊不知,一个人,在人生中遇见所谓另类的几率,占99。一个吃惯了鹅肝配红酒的人,你想让他来顿土豆炖茄子,那叫新鲜感,但是,你若是给他糠咽菜,在他眼里,只怕是已经玷污了他的灵魂。这和填饱肚子是两回事儿,毕竟,飞在天上的人,精神需求,永远大于地里长的实际物件儿。包括,从小在坭坑里蹦出来的人。”刘贞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盯着远处的某一个点。我知道,这番言论,是她在历经了和李恺之间事件的大起大落而由心而感的。

“我曾以为,倘若有一天,李恺真的变了,变得想要有一个家了,那我刘贞,便是他最好的选择。我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我觉得,家,便是接地气的。只可惜,习惯了穿着滑翔伞遨游世界的李恺,早已经羽翼丰满地成为一只到处寻觅猎物的鹰,早已经不是烧烤店门前,笼子里的那只待宰的鹌鹑了。选择用孩子来栓住李恺,实际上,也是无奈之举。我知道,我的做法不被看好,并且很有可能为此搭上自己的一生。但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了,就是想一意孤行。那天,我只是路过公司想上楼告诉李恺我检查的结果,却无意中撞见了你俩。”

刘贞把话说到这儿之后,再没有往下谈。而那一次的谈话,我始终作为一个当事人,却一副旁观者的姿态安静地听着。在盯着刘贞好一会儿之后,我鼓足很大的勇气才小声问了一句:“你恨我吗?”

刘贞当时将脸转过来,淡淡地笑了笑:“不恨。真的。不要说你跟李恺之间所发生的一切没有感情牵连,即便是有,这也是我刘贞的命。路都是自己选的,我曾经在李恺的身边有着千百万次回头的机会,但是我却被自己的自欺欺人和他的假面所冲昏了头脑。倘若,即便不是曹沐夕,也会有刘沐夕,赵沐夕,李沐夕等等。我后来明白了,不爱,就是不爱,这和他喜欢的是谁没有关系。”

“你,后悔过吗?”

刘贞没有正面回答我,她顿了顿:“当我知道自己即将永远不能成为一名母亲的时候,我看了窗外有足足两天。我回想了这么多年自己对李恺的所作所为,我只是忽然觉得自己好可怜。那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心疼自己。”刘贞的话,让我的眼泪一直噙在眼眶里不敢流出来。

沉默了好久,我才又问:“你,既然看开了,还学法律干嘛?”

刘贞笑笑:“关于自修法律这件事儿,我一直都没有和任何人解释过。实际上,我并不是因为要去帮李恺才学的,我之前傻,但,子宫都没了,我还学法为他去辩驳,那我真该拖出去枪毙了。学法律,只不过是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我忽然幡然醒悟,我觉得我应该可以去帮助一些向我这样的女孩子,也许,我的某一句话,某一项简单的法律援助,就能挽救一个女人的一生。有人说我糊涂,她们说,我应该活得潇洒快乐一些才对。我觉得我还好,我已经将命运交给了顺其自然。我从来不认为,将万事交给顺其自然是一件丢人和懦弱的表现。而是,这个人,她在历经了世事无常之后,已经磨平了棱角,她已经放弃了这花花世界的五彩斑斓,从她选择将现实调到黑白色的那天起,就淡漠了繁花似锦的未来所带来的新鲜与刺激。这不是握手言和,是她争得太累,输得太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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