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边柜上,玉石摆件下压着一张淡雅黄字条,字条上留着男人龙飞凤舞的字迹。
——公司有会,晚上回来陪你吃晚餐。
黎徵看完字条,把字条收下,搁在她的一个收藏匣子里。
崔姨已经从陆宅回来,黎徵下楼时,她正坐在沙发上织毛衣,听见脚步声,她仰起脸,笑了下,“早备好餐了,就等你起来给你做。”
黎徵温声道谢,目光留在毛衣上,“给女儿织的毛衣吗?”
崔姨含笑,“给你织的,我女儿在南非,那地方不需要穿毛衣。”
崔姨的女儿是一名战地记者,一年四季,总是徘徊在世界上最危险的战地前线。
黎徵对这样的女孩子只有佩服。
“谢谢您,我很喜欢。”崔姨很用心,毛衣的款式和颜色都是她喜欢的。
她坐下,一边等着厨师做饭,一边跟崔姨聊天。
崔姨跟丈夫离婚多年,唯一的记挂只有女儿,黎徵便顺着她感兴趣的地方聊,把她哄得喜笑颜开,心情好了,许多私密的话题便在不经意间说出口。
“聿珩过去过得很苦,他从小跟着大太太长大,十二岁大太太去世他才回到老夫人身边,然后又留英八年,根本没享受过什么父母亲情,所以他性格淡漠,不过对你倒很温和。”
黎徵听明白了“大夫人”应该是陆老爷子原配孟家大小姐。
老夫人则是陆老爷子扶正的妻子“孟挽歌”,同样,孟挽歌是孟大夫人同父异母的妹妹。
黎徵倒不觉得陆聿珩有什么苦的,他从小锦衣玉食,除了在感情上得到的回馈少些,他的生活比绝大多数国人幸福,这世上多的是吃不饱穿不暖睡大街的人。
佣人将饭菜搁在餐桌上,偏脸喊到,“夫人,饭菜好了。”
黎徵收回话头,起身去吃饭。
崔姨见她漠然又从容的样子,心底感叹,如果听她讲这些话的人是应绮,早就因为心疼陆聿珩一把鼻子一把泪的哭起来了,可偏偏黎徵无动于衷,脸色变都没变。
她轻轻叹息,这是聿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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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之后,黎徵应酬多了起来,密密麻麻的行程表排到年后。
严辞跟她谈起行程安排时,都有些小心翼翼,生怕她不开心撂挑子。
黎徵依然很平静,纤细手指支着下颌,眼眸含笑,“今晚的应酬让陆欢跟我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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