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算下来,是一个天文数字。
按照损失确定刑罚,最后定下来的是死刑。
这几个年轻人都惊呆了,万万没想到,只是偷一个金库而已,居然要把性命都搭进去了。
但是,首领算的内容又没有问题。
无法反驳。
百姓们起初的时候,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在物业公司的反复宣传下,也就接受了。
大家普遍觉得,这几个年轻人,那是自作孽不可活,怨不得旁人。
于是,行刑的日期就这么确定下来了。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首领是要杀一儆百。刹住这一股歪风邪气。
这几个年轻人,说冤也冤,说不冤也不冤。
百姓们是把他们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来谈论的,但是这几个年轻人却在为自己的性命四处奔走。
最后,他们找到了一个很厉害的人帮他们打官司,这人提出来了一个很不得了的质疑。
这人说:物业公司,是全体老百姓,为了生活方便雇佣的一帮人。
这些人负责帮忙收取物业费,再用物业费帮助有需要的人。
物业公司的性质,其实和那些服务员是一样的。
有谁会吧自己的性命交给服务员吗?
当初物业公司成立的时候,获得了杀人的权利吗?
这个问题提出来之后,百姓们陷入到了大讨论当中。
为了避嫌,首领下令,所有物业人员不得下场讨论,要让百姓们自己商量出一个结果来。
起初的时候,百姓们认为,物业公司确实没有杀人的权利,要求把年轻人释放了。
但是这个提议也不现实。如果今天把年轻人释放了,那么明天有人杀了人呢?
除此之外,还有人找出来了很多资料。
因为年轻人偷走了金库中的能量和金子,导致一些本该得到救助的人,在饥寒交迫中死去了。
也就是说,这些年轻人,害死了不少人。
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惩罚坏人的权利,那老百姓是不是需要一个地方,可以伸张正义呢?
如果这些年轻人死的冤枉,那么被他杀死的人,是不是死的更冤枉?
如果不惩治这些年轻人,死者的家属会不会报仇?
那样的话,人间岂不是回到没有秩序的丛林社会了?
最后,经过十天的大讨论之后,老百姓决定。赋予物业公司保护百姓的权利。
要保护百姓,首先要有杀敌的能力。
而凡是伤害百姓的人,就成了大家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