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利维仰起头,闭上了眼睛,拔下了话筒:“字迹落在情书上,sasasasa!”
“轮胎碾过泥泞,sasasasa!”
“sasasasa!”
“风迷糊了眼睛,树叶sasasasa!”
“远方的房子里,喇叭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带我走了进去。”
“失去了你,我把情书写成了歌,sasasasa!”
“sasasasa!”
“baby,sasasasa!”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失去了你,在我的歌声里,吉他知道我多想你。”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当费利维唱完时,现场非常的疯狂。
这是一首情歌,特别是sasasasa那个旋律,让人难以忘记。
当一首歌极度悦耳时,其他东西就不重要了。
费利维这首歌注定了短时间要流行全球。
韩舟深吸一口气:“真强啊。”
说实话,这么久以来,韩舟制作音乐,早就习惯了乐理,习惯了写歌。
长久以来做与原曲不同的编曲,也让韩舟有自己写一首歌的冲动。
但韩舟知道,自己现在虽然没有真的去写,但写出来应该比一般歌手好得多。
但肯定不如费利维这一首。
这首就算放到前世,也是注定要流行一时的流行歌曲。
只要不聋,都听得出来sasasasa这个旋律是配合着舞曲的写法写的。
费利维错过了年少时候的舞会,在歌中完成了这一舞。
这种级别的巧思,虽然并不罕见,但是配合极度悦耳的曲调,绝对是顶级的。
现场观众疯狂高呼时,费利维非常满足。
费利维感觉,世界上没有人可以赢自己。
人力有尽时,费利维不相信韩舟在准备了一年做了一张专辑后,还能写出超越经典的经典,来战胜自己的必杀。
但是……
韩舟很平静的登场了。
费利维的确代表着歌唱界的最高水准,就算放在前世也一样,怎么也是距离迈克尔一步之遥那种。
但是,在强大的人,一辈子也就一两首代表作,多的最多最多有七八首非歌迷路人耳熟能详,已经非常牛逼了。
可这种歌,对于一颗星球来说,一抓一大把。
本来韩舟准备随便唱唱得了,拿个冠军,然后走人。
现在看来,得认真点对待了。
韩舟登台后,走着走着,就将西装外套脱了下来,顺手丢向了观众。
如此潇洒的动作,让很多女歌迷疯狂了。
丢掉外套厚,韩舟双手一扯,把针织衫的扣子崩飞,顺手把针织衫脱下丢了出去。
“啊啊啊啊啊!”现场歌迷更疯狂了。
穿着一件如同汗衫一样的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