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宋宋,我和孟觉,谁弹得更好?”
朱行素走进排练大厅时,智晓亮正在弹奏《伦敦德里小调》。
这是一首非常简单,琅琅上口的爱尔兰民歌。但正如老饕要考厨师的水平,就会叫他炒个白菜,拌个豆腐来吃吃,最考钢琴家功力的恰恰是这种简单到不需要任何指法技巧的乐曲。智晓亮的双手被赋予了独立的灵魂,在琴键上跳跃,舞蹈。音符好似一颗颗水银珠泻出,在地上弹跳着,渐渐消失;又好似身轻如燕的少女,在镜上踮起脚尖跳舞,在冰上轻盈地滑旋,无人欣赏,永不停歇。
毫无疑问,他想表达的是美丽而又无望的爱,正如歌词所说,倘若痴心错付,宁愿变成苹果花,在情人脚底碾碎,死无葬身之地。
那个瘦瘦的女孩子,对智晓亮一定很特别。
这样想着,朱行素朝那唯一的听众走去。
那唯一的听众有一头十分惹眼的卷发,简直不像东方人。她正沉醉于音乐中,突然听见旁边有人插嘴:“我一向觉得,这支乐曲最好的诠释是男孩子穿红色短裙,吹长笛;女孩子穿白色长裙,拨动竖琴。两个孩子都要是金色的头发,已经知道长雀斑很可恶的年纪。钢琴始终不如人意。”
听众反驳:“怎么会?他以指腹滑过琴键,配合脚踏板的力度,在一个长音中体现出不同层次,以达到竖琴和长笛结合所产生的综合感受。其实这种指法不稀奇,自霍洛维茨大师首创以来,有很多人效仿。但是能出神入化地运用,可不容易。”
朱行素大感兴趣:“咦?你也学过?你叫什么名字?”
那观众这才转过头来,看见是朱行素,顿时尴尬起来。“朱老师,我叫罗宋宋。”
“你叫我一声老师,可见也吃过这碗饭。你是谁的弟子?擅长谁的曲子?”
短短一曲终了,智晓亮下台来做介绍:“她和我,还有孟觉一样,都是白放老师的学生。她是天生的左撇子。”
“那巴赫一定弹得很好了。”
罗宋宋仔细观察朱行素的表情,在听到孟觉这个名字的时候,她非常自然,一点尴尬都没有。
智晓亮问罗宋宋:“现在可以说了吧——你觉得我和孟觉,谁弹得更好?”
“你是专业的,他是业余的。”
“这个答案我相当不满意。”
朱行素道:“智先生,这样ph一位小姐可不绅士。”
罗宋宋谦逊道:“是我琴艺退步太多。对了,乐陶陶最近怎么样?”
“我正推荐乐陶陶去奥加滕学习。”
不,她听出来了。朱行素心想,她只是故意隐瞒,还转换话题。真是滑头——咦,为何我用挑剔目光审视她?不不不,她和我毫无关系。